索引號: | 4311000024/2022-19102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行政審批服務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22-01006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22〕9號 |
YZCR-2022-01006
永政辦發〔2022〕9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進“五好”園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進“五好”園區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進“五好”園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全力促進“五好”園區建設,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園區建設二十條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園區放權賦能力度
1.制定賦權清單。根據“應放盡放,切合實際”的原則制定園區賦權清單。園區與市縣兩級職能部門配合,逐步梳理出一批部門應放、園區能接、園區內可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根據各園區實際承接能力,實行“一園一策”,全面對標《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有關要求,確定園區承接事項和承接方式,將園區能接能辦的所有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鏈條下放。各縣市區下放事項需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完成時限:2022年5月;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條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一個平臺辦成園區事。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大膽先行先試,依法依規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明確行政審批服務機構;完善政務大廳辦事功能,對暫時未能承接的事項要逐項理清并打通企業群眾到職能部門辦事的通道。省級園區根據需要可以單獨設立政務大廳;對暫時不需要設立政務大廳的,可以在縣市區政務大廳設置園區辦事專區,確保一個地點辦完園區所有事項。對園區確實無承接能力而政務大廳離園區較遠的,以“服務前移”等形式,讓企業“零跑腿”。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要盡力幫助園區實現以“數據跑腿”代替“企業跑腿”,全力實現“園區事園區辦”。(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3.探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在全市經開區、高新區、產業開發區等各類園區探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以藍山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為樣本,借鑒外地先進園區經驗,將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整合,對賦權到位的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后產生的各類證照,只蓋園區行政審批專用章,并加強互認共用,確保證照有效。(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二、大幅提升園區行政效能
4.打造園區“一件事一次辦”套餐。在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大廳開設“一件事一次辦”綜合窗口,將企業申報的相關事項打造成六個“一件事一次辦”套餐,即“企業開辦一件事”“納稅一件事”“項目開工一件事”“竣工驗收一件事”“水電氣訊報裝一件事”“惠企政策兌現一件事”,盡力實現“一次辦”。其他園區參照執行。(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工商聯、市人防辦、市稅務局、國網永州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5.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開展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試點,實施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制度。推進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集成整合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參保登記、公積金繳存登記、預約銀行開戶等環節,做到線上“一個平臺、一體審批”,線下“一窗受理、一次辦結”,確保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持續提升外資企業開辦效率。(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
6.探索“一照通”改革。選擇市場準入多頭審批、市場主體關注度高的行業,在園區試點推行涉企行政審批“一照通”改革,探索將涉及企業開辦領域的經營許可與營業執照合并辦理,許可事項及信息集中體現在營業執照上,實現“一企一照、一照準營、跨域互認”,推動“準入即準營”“領照即開業”。(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7.推動惠企政策兌現落地。市縣兩級有關部門梳理公布、動態更新惠企政策清單,以“園區事園區辦”為目標,向園區和企業主動精準推送涉企“政策包”;梳理改造惠企政策兌現“一件事”,逐步在各省級以上園區設立“惠企政策兌現一件事”窗口。線下建立“一次辦”閉環流程,推進政策兌現“上平臺、進大廳”,線上線下“自主申報、一次辦理、結果公開”,納入“好差評”管理。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和手機移動端惠企政策推送功能,逐步建立線上“惠企政策專區”,向園區和企業精準推送惠企“政策包”。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對確需企業申報辦理的,實行一次申報、快速兌現。(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
三、推行建設項目極簡審批“四即”改革
8.推行“洽談即服務”。園區與一般社會投資項目主體正式簽約前,應先期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發改等部門聯合開展項目審批流程定制化服務,主動協助企業提前做好項目用地選址、準入評審和用地報批等前期工作,讓企業感受到洽談誠意,助推項目落地。發改、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要用好全市11個園區依法編制的69項區域評估成果,推進共享互認,對符合適用條件的單個項目不再進行評估評審,相應審批事項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9.推行“簽約即供地”。正式簽約后,園區按照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將相關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控制性指標納入出讓方案,在承諾時間內發布土地出讓公告進入供地環節。開展規劃審批“清單化”審查,探索推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技審分離”,對簡易低風險帶方案出讓地塊的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對于列入豁免清單的建設工程和建(構)筑物免予審查。在供地環節,探索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和多圖聯審前置服務,在簽訂供地配號合同并備齊必要資料后,園區根據用地規劃條件,結合招商意向,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等部門力爭5個工作日內辦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審查備案、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
10.推行“開工即配套”。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并具備滿足施工要求的圖紙和其他條件后,可按照“土方開挖與基坑支護”“基礎與地下工程”“±0.000以上及室外工程”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園區配套跟進服務。將市政公用服務整合成“水電氣訊報裝一件事”,在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辦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綠等破除、恢復相關手續及費用全部由園區代辦代繳。通過市政公用服務平臺逐步推進園區簡易低風險工業廠房及相關重點產業項目實現水電氣訊報裝接入“零接觸、零跑腿、零付費”。(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等相關部門)
11.推行“竣工即辦證”。推行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8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制,建立交房與不動產登記聯動機制。將現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不動產首次登記之前的不動產權屬調查和房產測繪等流程前置到竣工驗收備案前,將竣工結算備案和建設工程檔案歸檔等事項調整至竣工驗收備案后,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可同步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市直相關部門)
四、提升園區綜合服務能力
12.量化招商引資承諾。將優化營商環境、高效審批、誠信服務納入招商引資承諾,根據園區不同招商對象,量身定制項目審批服務清單,將快速高效推進企業落戶、項目落地、建設運營及招才引智等方面應提供的審批服務項目及辦事效率、違約責任等承諾進行量化,納入招商引資協議條款,為合同兌現提供科學性和操作性。(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各招商引資主體、市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13.全面推進幫代辦服務。全力打造“永周到”幫代辦服務品牌,全面建立園區專業化“幫代辦”隊伍,加強與行政審批服務系統“幫代辦”隊伍協同聯動,盡心盡力當好企業、項目的貼心“政務管家”,構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全領域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體系,為園區產業鏈發展提供“一站到底”鏈式全生命周期服務。(完成時限:2022年6月;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工商聯等相關部門)
14.推廣“政企交流主題日”活動。鞏固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政企交流主題日”活動成果,在全市園區推廣“政企交流主題日”活動工作經驗。每月組織開展1-2次活動,采取靈活機動方式,打造政府與企業對話平臺,暢通政企交流渠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等相關部門)
15.完善企業聯系制度。對園區重點企業、困難企業分別確定一名聯系領導、一個幫扶責任單位、一名聯絡員、一套幫扶方案,實行“立牌公示”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具體困難。出臺針對性政策措施,保障企業要素供給,逐步解決用地難、用工難、用錢難等難題。(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相關部門)
五、創新園區監管執法
16.維護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為避免多頭布置、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檢查應按計劃進行。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除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外,不得擅自開展計劃外事項的檢查。各類涉企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向園區管委會通報。建立企業“寧靜生產日”制度。(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執法檢查部門)
17.縱深推進信用監管新模式。依托公共信用信息評價結果,結合各部門監管數據信息,對市場主體進行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對同一企業的各項檢查內容進行合并,實行統一檢查、聯合執法,實現“進一扇門,查多項事”。(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執法檢查部門)
六、強化園區“放管服”改革保障措施
18.嚴格落實責任。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定期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園區建設的監督檢查、跟蹤評估和宣傳推廣。市直責任單位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出臺具體的改革落實措施,加強對“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事項的督查,支持園區先行先試各項改革。園區應當強化主體責任,落實改革舉措,加大創新力度,實現“五好”園區創建目標。(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政府督查室;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臺等市直相關部門)
19.強化考核評估。將園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納入優化營商環境績效考核范圍,有效發揮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相關部門)
20.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園區勇于改革創新,緊密結合自身實際進行差別化探索。對園區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實行及時糾錯,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營造鼓勵改革創新、寬容失誤的干事創業環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委;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