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9-0549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司法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9-01006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19〕13號 |
YZCR-2019-01006
永政辦發〔2019〕13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相關單位:
《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6日
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和《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9〕2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責任分工
(一)落實執法公示責任。
行政執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重要措施。為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責任,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并依法及時規范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強化事前公開。統籌推進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全市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途徑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編制并公開服務指南、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執法流程圖。〔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含管理區、經開區,下同)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落實,2019年9月底前完成〕
2.規范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時,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文書,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等內容;政務服務窗口,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標識、規范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落實,2019年9月底前完成)
3.加強事后公開。行政執法部門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落實,持續推進)
(二)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責任。
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是行政執法活動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證。行政執法部門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以實際定試點。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首先推行全程音像記錄試點。根據我市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擬選定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作為此項工作的試點單位。試點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音像記錄設備,出臺配套的制度,明確音像記錄范圍、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儲存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市司法局、市財政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廣體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2.以抽查促完善。不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抽查,著重查看文字記錄、音像記錄、案卷檔案、信息調閱臺賬等相關資料,抽查結果應用于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法治建設督察和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落實,持續推進)
3.以典型樹先進。開展行政執法案卷示范單位評選工作,從文字記錄、音像記錄、案卷歸檔等方面綜合評比,評選行政執法文書格式規范、執法用語文明、決定說理充分、法律適用精準、案卷管理完備的行政執法單位作為全市行政執法案卷示范單位,充分發揮先進模范的引領作用,推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范化。(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落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責任。
行政執法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明確法制審核機構。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法制審核的具體工作機構,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配強法制審核崗位工作力量,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各行政執部門在確定其法制審核人員后一個月內,將法制審核人員信息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探索建立健全系統內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充分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解決基層法制審核專業人員數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問題。(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2019年9月底前完成。)
2.明確法制審核的范圍、內容。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明確本部門納入法制審核的重大執法決定事項范圍,制定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市級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制定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明確重大執法決定事項的標準,并指導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的編制工作。法制審核機構必須嚴格審核行政執法的主體、程序、案件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是否合法、充分、適當。(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3.明確法制審核程序。各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程序,并將有關制度程序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明確法制審核責任。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負責。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法制審核機構和行政執法承辦機構的責任,嚴肅責任追究。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審核意見不一致時,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相關協調機制。(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四)落實信息化建設責任。
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可以有效整合執法數據資源,為行政執法更規范、群眾辦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營商環境更優化的法治永州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完善信息化平臺建設。全省統一建立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平臺,市、縣區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平臺要依托智慧永州信息系統和華為永州云平臺完善全市行政執法數據匯集和信息共享機制。結合我市“一件事一次辦”“雙隨機、一公開”等平臺信息,實現橫向統籌。(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2019年12月底前)
2.推進信息共享。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建立健全本系統統一適用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全市要加快推進跨縣區、跨部門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藍山縣作為我省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試點縣,藍山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適用于本縣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3.強化智能應用。各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積極配合研究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深化應用。(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二、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9月)。
制訂全市貫徹落實“三項制度”工作方案,將“三項制度”的宣傳納入普法宣傳內容,對此項工作進行全面宣傳、部署、培訓。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及時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工作方案;組織“三項制度”專題學習培訓;開展“三項制度”專題宣傳活動。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三項制度”責任分工、時間節點,集中力量推動我市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開展,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按質完成。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持續推進階段(2019年12月)。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對照“三項制度”各項要求,形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總結報告,報市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并做好各項迎檢工作。要把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常態化,持續推進“三項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為落實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要求,成立由市長擔任召集人的永州市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經費保障。為保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財政部門要保障該項工作的配套經費投入落到實處。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保障執法人員待遇,落實基層執法人員工資及撫恤等政策,建立和實施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增強執法隊伍穩定性。
(三)成果運用。市直有關部門要把“三項制度”推進情況列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列入2019年法治建設督察、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年度績效的重點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市司法局要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具體標準,相關配套制度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制定本地、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實施方案,并報市司法局備案。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其制定的“三項制度”工作方案嚴格執行,務求層層壓實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市司法局要加強對全市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指導協調,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 關于《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的起草情況2019-09-17
-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潘海山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方案答記者問2019-11-14
- 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新聞發布會舉行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