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24/2019-00509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行政審批服務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9-00006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發〔2019〕7號 |
政策解讀>>永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解讀《關于承接落實省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YZCR-2019-00006
永政發〔2019〕7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承接落實省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省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19〕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19〕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19〕16號)精神,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相應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29項,新增3項,承接省級部門下放31項。
市直各有關部門和縣區(管理區、經開區)要抓緊時間做好取消、新增和承接事項的銜接落實,及時調整權力清單目錄,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對新增、省政府下放的事項,要及時在“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中填報實施清單,按要求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并按要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對取消的事項,不得再進行審批,同時加強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盲區。
附件:1.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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