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7-0435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行政審批服務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7-00011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發〔2017〕10號 |
YZCR-2017-00011
永政發〔2017〕10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的若干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打好“環境整治”戰役的決策部署,構建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結合全市實際,特提出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服務“六大戰役”和“實體經濟服務年”活動為重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機制,切實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范行政審批行為,著力構建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為建設“創新開放新高地、品質活力新永州”提供堅強的政務環境保障。
二、目標任務
(一)圍繞“辦事最簡”,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完善和實施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制度,努力實現“三個簡化”。
(二)圍繞“效率最高”,嚴格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健全完善并聯審批和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制度,對“六大戰役”項目實施集中窗口、集中進駐、集中領導、集中會審、集中督查的“五集中”制度,強化網上政務和電子監察實時監督,不斷提升政務效率。成功創建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試點城市。
(三)圍繞“收費最少”,深入推進正稅清費,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和要素成本,大力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專項行動,助推實體經濟企業減負增效。進一步清理中介服務事項,深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全面完成第二批脫鉤任務。
(四)圍繞“服務最好”,嚴格落實“企業寧靜日”等制度,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收費、罰款等行為;大力開展精準幫扶活動,繼續推行聯系服務企業“四定”工作機制;著力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三、工作內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①規范管理審批事項。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及時承接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調整、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納入“權力清單”,加強動態管理,沒列入“權力清單”的審批事項一律不再審批。(牽頭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②落實“三個簡化”。出臺《優化政務服務審批流程管理辦法》,深入開展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流程再造工作。探索開展政務服務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積極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切實做到簡化事項、簡化資料、簡化流程。(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
③調整完善“三清單一目錄”。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及時編制并公布2017年“三清單一目錄”。(牽頭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法制辦、市政務中心、各縣區)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①推行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嚴格執行省政府編制公布的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深入推進以“多證合一、企業集群登記注冊、企業名稱登記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登記全程電子化管理。推進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清理工作,對未開業企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有序處置“僵尸企業”。(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統計局、市人社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各縣區)
②實現企業信息互聯共享。加快市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縣級模塊”建設,著力搭建“全市一張網”,實現信息源的全覆蓋。全面推行“雙告知、一承諾”制度,建立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和交換工作機制,全量歸集政府部門產生的涉企信息,推進部門間企業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務中心、各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各縣區)
3.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①出臺實施意見。制定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各縣區)
②及時梳理上報。各部門(單位)抓緊對本部門(單位)存在的各類事項信息進行梳理,細化本部門(單位)的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及時上報市政務中心。(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各縣區)
③匯總核實。由市政務中心會同市法制辦對各單位上報清單進行匯總核實,明確每類信息的公開屬性。(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保密局、市法制辦、各縣區)
④公開公示。編制全市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縣區)
(二)提升政務服務效率
1.落實“兩集中、兩到位”
①強化職能整合。積極探索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在有條件的行政審批機關設立行政審批內設機構,無法設立行政審批機構的單位明確一個科室牽頭,協調處理本單位對外行政審批事宜,所有行政審批事項一律集中到政務中心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優化辦、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
②強化公示公開。設立政務服務公開欄,將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承辦部門、審批依據、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承辦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進行公開。(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
③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強化行政審批全過程監督,從嚴從快查處審批服務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優化辦、市直相關部門單位)
2.建立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制度
①突出頂層設計。修訂《永州市重大投資項目綠色通道制度》、《永州市重大投資項目“一站式”審批制度》和《永州市重大簽約項目跟蹤服務制度》等系列文件,明確重大項目認定標準,建立重大項目綠色通道政策體系。(牽頭單位:市商糧局、市發改委(市重點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政務中心等)
②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重大項目立項審批“綠色通道”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市級領導任組長,市政務中心、監察、發改、國土、住建、環保、商務、工商、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切實加強對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工作的組織領導。(牽頭單位:市商糧局、市發改委(市重點辦);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隊、市質監局、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等)
③實行全程代辦。由市政務中心明確專人全程代辦,負責到相關部門業務窗口進行資料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綠色通道卡”。(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商糧局、市發改委(重點辦)、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
④堅持定期研究。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重大項目審批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項目推進緩慢的,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承辦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商糧局、市發改委(市重點辦);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隊、市質監局、市政務中心)
3.推行建設工程項目和“六大戰役”項目五集中并聯審批
①推行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通過選擇2-3個項目試點剖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具體問題,在全面清理建設工程項目行政審批事項和前置條件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永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實施方案》,明晰責任分工,形成一套規范的操作流程,定期召開會議通報相關情況,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同時,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加大查究問責力度。(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環保局、市政務中心、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消防支隊、市優化辦、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②實施對“六大戰役”項目五集中審批服務制度。一是集中窗口。在政務中心設置“六大戰役項目服務窗口”,對六大戰役涉及的重點項目實行集中統一收件登記、統一組織協調、統一跟蹤指導,力爭實行全程代辦(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進駐市政務中心各窗口單位)。 二是集中進駐。將市政府公布的178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和統一監管,相關中介服務事項由相應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一并納入集中監管。建立健全政務中心進駐項目動態管理制度,由編辦牽頭定期清理和調整完善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項目(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務中心各進駐單位])。三是集中領導。建立完善窗口派駐單位領導“帶班坐班制”,每周至少到政務中心窗口開展2次以上現場審批。對涉及“六大戰役”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實行政務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派駐單位業務領導隨叫隨到、現場審批、現場辦結(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優化辦、市政務中心各進駐單位)。四是集中會審。對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審批的事項,由牽頭單位在政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集中告知、集中受理、集中提出審查意見,聯合勘查、聯合圖審、聯合驗收、限時辦結。原則上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審批時限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優化辦、進駐市政務中心各窗口單位)。五是集中督查。建立完善集中督查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對納入“六大戰役項目服務窗口”的重點項目進行集中督查,定期通報督辦。對逾期未落實的,由市監察局啟動問責程序。(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務中心)
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聯席會議及“六大戰役”項目五集中審批服務制度,由一名市級領導任召集人,市政府辦、監察局、發改委、住建局、國土局、編辦(審改辦)、法制辦、環保局、政務中心、財政局、消防支隊、優化辦、質安監站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全面負責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環保局、市政務中心、市財政局、市消防支隊、市優化辦、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4.強化網上政務和電子監察系統應用
①推進網上政務服務系統更新及應用。實施網上政務服務系統功能二次升級改造,強化系統與各業務部門系統對接,打造全市政務服務“一張網”。及時落實對接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改革成果,更新網上政務服務系統辦事事項,納入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統一監管,杜絕“體外循環”現象。同時,借鑒長沙等地區做法,購買搭建網上政務系統的預警提示服務,以手機短信、微信、APP等方式,通知承辦人、審批人和批準人等相關責任人,及時辦理責權范圍內待辦業務,避免紅、黃牌產生。(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各行政職能部門、各縣區)
②堅持實時辦理監督。創新政務服務大廳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管理和激勵長效機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確保各類服務事項優質高效辦結。強化電子監察系統應用,加強網上辦事效能全過程實時監管。(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責任單位: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③強化責任追究。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相關問題,切實加大問責力度。(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
5.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
依托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標準化體系,加快推進電子證照庫和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建設,探索開展政務中心“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改革;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分類整合,設立咨詢導辦、綜合受理和統一發證窗口,實現一站式服務;打通政務服務網絡通道,實現市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與各級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及信息數據實時交換。積極創建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試點城市。(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責任單位: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三)規范行政行為
1.規范涉企行為。繼續執行“企業寧靜日”、常規檢查年度計劃、同城一家一次檢查和涉企檢查備案制,涉企常規檢查年度計劃在政府網上公布。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行相關部門聯合監管,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繼續推行“一站式”收費制度,深入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行動。健全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優化辦、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行政審批職能單位、各縣區)
2.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扎實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專項行動,大力推進清費正稅,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稅費、用工、用能、物流,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商糧局、國家電網永州分公司、市優化辦)
3.深化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按照“五分離”的要求,對全市第一批脫鉤試點進行一次“回頭看”,總結鞏固試點成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完成第二批試點任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優化辦、各縣區)
(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制定出臺《關于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實施意見(試行)》,建立與非公經濟代表人士聯系交流的長效機制,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密切與企業的溝通聯系,著力營造“親、清”政商關系 。(牽頭單位:市委統戰部;責任單位:市深改辦、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經信委、市工商聯、市工商局、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
(五)服務實體經濟
1.推進誠信政府建設
①集中清理。對近年來全市政府重大項目合同的履約情況,以及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糧局)
②整改兌現。在開展集中清理的基礎上,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責任單位”的要求,深入調研核實,強化整改兌現。(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人民銀行、市中級法院、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商糧局)
③完善政策。完善《永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④規范管理。加大對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失信行為懲處力度,對不誠信的企業(個人),按照相關規定在有關網站上定期公開公示。(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糧局、市人民銀行、市中級法院、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務中心)
2.開展精準幫扶
繼續開展“一幫二促”活動,按照“一個企業、一名領導、一套班子”的要求,建立市級領導聯系重點和市直部門單位具體幫扶企業的責任制度,強化精準幫扶,努力為企業排憂解難。(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市優化辦)
3.完善“四定”工作機制
繼續推行聯系服務企業“四定”工作機制(即定點聯系、定期收集、定量分析、定性處理),及時調整聯系企業名單,突出加強溝通協調,強化責任落實,提高工作實效。(牽頭單位:市優化辦;責任單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六)優化企業(項目)環境
1.加大“兩項征收”力度。完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規范依法征收程序,切實加大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力度。(牽頭單位:市國土局、市房產局;責任單位:各重點項目指揮部、各縣區)
2.加大矛盾處理力度。按照“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重點企業(項目)建設協調機制,切實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牽頭單位:市重點辦;責任單位:市直各單位、各縣區)
3.加大“三強”行為打擊力度。持續開展打擊“三強、三非”專項行動,切實優化重點項目(企業)周邊環境。(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優化辦、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
(七)規范招投標行為
1.強化工作隊伍。充實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和政府采購相關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工作力量,突出重點,狠抓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治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強化對住建、交通、水利、經信等重點行業或領域招投標各個環節和各方主體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抓好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治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經信委)
3.開展專項督查。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從嚴打擊非法轉讓、出讓掛靠資質和圍標、串標等行為。(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治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優化辦)
4.嚴肅查究問責。制定出臺《永州市關于違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若干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非法轉讓、出讓掛靠資質和圍標、串標的行為,從嚴從重進行查處,嚴肅處理一批典型案件。(責任單位:市監察局)
(八)健全監督問責體系
1.健全監督機制。制定《政務服務違規違紀行為問責辦法》,紀檢監察機關對各類投訴要有序介入,從嚴查處影響政務環境的違紀違規行為,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各縣區)
2.開展測評活動。開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滿意不滿意單位”測評活動,強化結果運用,加強作風監督。(牽頭單位:市“環境整治”戰役辦公室、市優化辦;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督促考評。將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工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形成正確工作導向。
(二)嚴肅責任追究。拓寬、整合投訴舉報平臺,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對群眾、企業反映或舉報的影響或損害政務環境的有關線索,市監察局要堅持“零容忍”態度提前介入,責令限期整改,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三)定期公開通報。建立“月通報”工作機制,推介各單位典型做法或成功經驗,公開各單位、各重點項目工作推進情況,查處曝光一批影響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典型案件。
附件:《永州市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若干意見》責任分解表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永州市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若干意見》責任分解表 |
||||
工作內容 |
牽頭單位 |
責任(配合)單位 |
工作時限 |
|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
市編辦(市審改辦) |
市發改委、市法制辦、市政務中心、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1月 |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市工商局 |
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政務中心、各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3.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
市政務中心 |
市法制辦、市保密局、市直各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1月 |
|
(二)提升政務服務效率 |
1.落實“兩集中、兩到位” |
市政務中心 |
市編辦(市審改辦)、市優化辦、市法制辦、各行政審批職能單位、各縣區 |
2017年10月 |
2.建立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制度 |
市商糧局 市發改委(市重點辦) |
市政務中心、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消防支隊、各縣區 |
2017年11月 |
|
3.推行建設工程項目和“六大戰役”項目五集中并聯審批 |
市政務中心 |
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消防支隊、市優化辦、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進駐政務中心各窗口單位 |
2017年11月 |
|
4.強化網上政務和電子監察系統應用 |
市政務中心 市優化辦 |
市編辦(市審改辦)、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1月 |
|
5.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 |
市政務中心 |
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三)規范行政行為 |
1.規范涉企行為 |
市發改委、市優化辦 |
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2.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
市發改委 |
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商糧局、市電力局、市優化辦、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3.深化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 |
市民政局 |
市發改委、市優化辦、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
市委統戰部 |
市深改辦、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經信委、市工商聯、市工商局、市優化辦、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五)服務實體經濟 |
1.推進誠信政府建設 |
市發改委 |
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糧局、各縣區 |
2017年6月 |
2.開展精準幫扶 |
市經信委 |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3. 完善“四定”工作機制 |
市優化辦 |
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
2017年12月 |
|
(六)優化企業(項目)環境 |
1.加大“兩項征收”力度 |
市國土局 市房產局 |
各重點項目指揮部、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2.加大矛盾處理力度 |
市重點辦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3.加大“三強”行為打擊力度 |
市公安局 |
各縣區 |
2017年12月 |
|
(七)規范招投標行為 |
1.強化工作隊伍 |
市監察局 |
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優化辦 |
2017年11月 |
2.開展專項督查 |
市監察局 |
市發改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優化辦 |
2017年12月 |
|
3.加強日常監管 |
市監察局 |
市發改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優化辦 |
2017年12月 |
|
4.嚴肅查究問責 |
市監察局 |
|
2017年12月 |
|
(八)健全監督問責體系 |
1.健全監督機制 |
市監察局 |
市政務中心、市優化辦、各縣區 |
2017年11月 |
2.開展測評活動 |
市優化辦 |
市政務中心、各縣區 |
2017年6、12月 |
- 關于《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若干意見》的政策解讀2017-11-17
- 關于《構建便捷高效政務環境若干意見》的政策解讀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