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5-01537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民政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5-00008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發〔2015〕8號 |
YZCR-2015-00008
永政發〔2015〕8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投資養老服務產業,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4〕22號)和《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永政發〔2013〕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
截止2014年底,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94.5萬人,預計2020年將突破110萬人。目前,全市共有養老床位1.5萬張(其中社會養老床位3213張),按照國務院關于“每千名老人養老床位數要達到35-40張”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養老床位數要達到4萬張,需新增養老床位2.5萬張。各縣區要根據老年人口規模和需求,積極引導和扶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每年新增一定數量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和養老床位,其中100萬人口以上的縣每年新增社會養老床位300張以上;50萬人口以上的縣區每年新增社會養老床位200張以上;50萬人口以下的縣每年新增社會養老床位100張以上。到2020年,力爭全市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5萬張,占全市養老床位總數的35%以上。要扶持引導一批信譽好、服務優、帶動性強的示范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
二、完善扶持政策
1. 實行規劃引領。各縣區要認真制定“十三五”養老事業發展規劃,把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規劃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根據老年人口密度、服務半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市場需求等實際分區域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縣區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ㄐ。﹨^的,必須按照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的標準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產權及其移交責任和義務,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中公告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凡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服務設施沒有達到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標準要求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用房。對符合城市規劃的新辦養老服務機構,規劃、發改等部門要依法優先審批、立項。要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
2. 保障土地供給。要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優先安排社會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養老服務設施土地用途確定為醫衛慈善用地。營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酒店等參照經營性用地管理。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公辦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以招拍掛等公開出讓(租賃)有償方式供應,原則上以租賃方式為主,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年限不超過50年。新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依據規劃單獨辦理供地手續的,每宗地面積原則上控制在3公頃以下;有集中配建醫療、保健、康復等醫衛設施的,不得超過5公頃。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經養老主管部門同意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其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報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辦理協議出讓(租賃)土地手續,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但法律法規規章和原《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明確應當收回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除外。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停辦后,其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由政府收回或經批準后轉由其他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對擅自改變養老設施用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的,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約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鼓勵社會力量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于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在行政村和較大的自然村,依托閑置的學校、村部等場所,通過改造修繕、添置設備、拓展內容,開展村級老年人互助養老服務。
3. 加大稅費優惠。社會力量(含境外資本)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依法享有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同等的稅費優惠政策。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養護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免征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有關基金,包括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價格調節基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白蟻防治費、房屋產權登記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及職業病防治檢測檢驗費,以及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的社會公共文化設施資金等。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減半征收上述費用和基金。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要為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氣(燃料)等與居民實行同質同價,用電按當地最優惠的價格執行,免收有線電視開戶費、城區普通寬帶一次性連接費,減半收取采用光纖接入或者接入距離較遠等成本較高的寬帶一次性連接費、通信費和收視費。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社會力量投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支出,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在統一收費項目基礎上,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費標準由其自主確定。
4. 加強信貸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融資需求,通過信貸貼息、融資補貼、融資擔保等多種途徑,引導更多資金投入養老服務業。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信貸支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并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優惠。對產權明晰、管理規范、誠信度高、償債能力強的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金融機構要通過多種方式給予融資支持。
5. 落實資金補貼。從2015年起,加大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的財政支持和扶持力度。凡經民政部門同意設立許可并依法登記的,經驗收合格投入運營后,自建產權用房按每張床位3000元,改擴建或租賃用房按每張床位1500元的標準,由各縣給予一次性建設資金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70萬元;同時,對經考核合格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實際入住老人人數,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貼,補貼期限最高不超過5年。對社會力量在冷水灘區、零陵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洞管理區、回龍圩管理區投資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上述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要建立政府向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依法登記注冊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和城鄉基層老年協會購買服務制度,保障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特困老人等養老服務需求。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合同聘用的有職業資格的養老護理服務人員,按一定比例給予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數,并對該崗位安排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
6. 推進醫養融合。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并納入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簡化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以及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護理院等醫療機構的立項、開辦、執業資格、醫保定點等審批手續。不具備設立醫療機構條件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采取協作、合作等方式與其他醫療機構合作設立小型門診,由醫療機構派駐醫護人員到養老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必要服務。對于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入住的參保老年人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入住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老年人康復護理、輔具器具配置可按相關政策規定納入醫保。
三、加強隊伍建設
1. 加快人才培養。加強養老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培訓補貼,逐步實現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化、專業化。在永州職業技術學院建立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將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養老護理員的業務培訓納入統一規劃和管理,在培訓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同時,利用政府公益性崗位吸引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加入護理員隊伍。
2. 提高護理員待遇。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要依法為聘用的養老護理員購買社會保險,并按照政策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制定激勵或獎勵措施,提高取得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資格技師、高級、中級、初級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待遇。
3. 建立人才聯動機制。鼓勵專業醫師到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鼓勵高校和中職學校學生到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實習實訓,并按所在地有關政策給予實習實訓補貼;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引入社會工作人才;對在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公辦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等政策。
四、強化監督保障
1. 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要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牽頭,民政、發改、財政、稅務、住建、衛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國土、金融、國資、工商等部門參加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切實幫助解決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 明確職責分工。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做好統籌安排,組織落實扶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業務指導職責,推動公辦養老服務機構逐步推行公建民營、公辦民營、委托管理等改革發展,鼓勵民間資本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各級發改部門要將引導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機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建設;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籌集建設補貼資金、管理運營補貼資金、購買養老服務資金等;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用地給予優先審批和安排;各級住建部門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落實好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或優惠政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好公益性崗位補貼、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政策;各級稅務部門要落實好有關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幫助解決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3. 強化監督管理。要加強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養老服務行為,制定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養老服務準入、退出、監管機制。要建立健全養老機構績效評估制度,定期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人員、設施、服務、管理、信譽等標準進行綜合評估,并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要定期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優惠政策的落實。嚴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擅自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嚴禁利用養老服務機構房產從事核準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或變相融資進行房地產開發。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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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建設資金補貼金額最高可達70萬元201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