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資金補貼金額最高可達70萬元
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蔣雷波 譚玉紅)近日,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意見》,明確我市將積極引導和扶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要求每年新增一定數量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和養老床位,確保到2020年,力爭全市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5萬張,占全市養老床位總數的35%以上,整體提升我市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意見明確,在用地用房方面,鼓勵社會力量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于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在行政村和較大的自然村,依托閑置的學校、村部等場所,通過改造修繕、添置設備、拓展內容,開展村級老年人互助養老服務。社會力量(含境外資本)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依法享有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同等的稅費優惠政策。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養護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此外,在統一收費項目基礎上,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費標準由其自主確定。
意見還指出,從2015年起,加大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的財政支持和扶持力度。凡經民政部門同意設立許可并依法登記的,經驗收合格投入運營后,自建產權用房按每張床位3000元,改擴建或租賃用房按每張床位1500元的標準,由各縣給予一次性建設資金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70萬元;同時,對經考核合格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實際入住老人人數,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貼,補貼期限最高不超過5年。
- 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意見20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