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關于城市更新的工作安排,我局負責牽頭起草了《關于全面推進中心城區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辦法(暫行)》,現就政策解讀說明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
2021年4月21日,市政府副市長劉衛華在市政府二樓一會議室主持召開座談會,與國家開發銀行湖南分行方磊副行長一行,就棚改及城市更新等項目建設融資合作事項進行了洽談。會議明確,由市住建局牽頭,在外出考察學習其他城市成功經驗基礎上,制定我市城市更新實施辦法及相關配套政策。6月中旬,劉衛華副市長帶領冷水灘區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投等單位負責人到長沙考察城市更新工作,要求盡快出臺我市的城市更新實施辦法。
二、目標任務
“十四五”期間,全力推進中心城區“二帶多區數點”的城市更新:二帶--湘江、瀟水生態修復帶;多區--重點包括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門戶地區和景觀廊道沿線涉及的存量用地。數點--老舊小區改造、老舊廠房、老舊市場、重點醫院、學校周邊城市斑點治理。
三、文件制定依據
1、《岳陽市城市更新實施辦法》
2、《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3、《關于研究中心城區城市更新工作的會議紀要》(永府閱〔2021〕43號)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永州市中心城區,各縣(市、管理區)可參照執行。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五、內容解讀
《關于全面推進中心城區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辦法(暫行)》共分九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了城市更新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第二部分為基本原則。共有五條:(一)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二)堅持規劃引領,產城融合;(三)堅持人民至上,改善民生;(四)堅持保護優先,注重傳承;(五)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第三部分為改造類別。堅持分類施策,運用“留、改、拆、補、建”的方法,按照全面改造、綜合整治、功能改善、歷史文化保護四大類推進。
第四部分為工作機制。根據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工作要求,不另成立永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在永州市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城市更新工作。
第五部分為工作流程。明確了城市更新的實施步驟:(一)摸清底數、編制規劃;(二)制定年度計劃;(三)開展更新片區城市體檢及更新方案制定;(四)審查更新方案;(五)推進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六)評估更新改造效果。
第六部分為支持政策。明確了城市更新的支持政策有規劃支持政策、土地支持政策、財稅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
第七部分為責任分工。明確了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三區政府等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
第八部分為工作要求。明確了城市更新的考核及獎懲。(一)強化風險防控;(二)強化目標管理;(三)強化督查考核;(四)強化宣傳保障。
第九部分為實施范圍。明確了本實施辦法的實施范圍適用于永州市中心城區(冷水灘區、零陵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縣(市、管理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