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新聞3月1日訊(記者 王楊)3月1日上午,《永州市網格化服務管理規定》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舉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楊勝貯介紹《永州市網格化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情況,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平安辦主任蔣博生,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曉峰分別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2014年以來,永州市響應黨中央的號召,積極探索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為載體,做實基層基礎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思路,構建“網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撐、全程化服務、系統化治理”的社會治理體系,取得明顯成效。但目前也存在網格員管理體制不暢、網格事務泛化、部門聯動參與不足等問題,開展網格化服務管理立法是總結推廣實踐經驗和解決客觀問題的必然要求。
《規定》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承擔具體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監察司法委提前介入了相關工作。起草過程中,起草工作組在市內開展了廣泛、深入的立法調研,召開了立法論證會、聽證會等,廣泛聽取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對《規定》草案進行了反復修改。2023年4月23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規定》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會后,法工委多形式、多渠道征求了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同時,請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給予指導,并根據指導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建議對《規定》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10月26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規定》草案。11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予以批準。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公布《規定》全文,明確《規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小快靈”立法,主要包括目的依據、定義、工作原則、服務管理機構及職責、個人權利義務、網格劃分、網格員配備、網格員職責、事項清單管理、事項處置程序、小區治理、工作保障、網格員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重點聚焦理順網格員管理體制、健全網格事務準入和退出動態管理機制、規范部門聯動處置三個方面的問題。
- 永州市網格化服務管理規定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