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獎勵辦法培育航線
每年組織旅游團隊乘坐航班來永達到5000人將獲獎勵2萬元
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蔣雷波)日前,我市出臺《永州—長沙航線旅游專項培育獎勵辦法(試行)》,激勵旅游企業組織更多游客乘坐永州—長沙航班,促進民航業和旅游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辦法》規定,對組織旅游團隊乘坐永州—長沙航班來永的,每個團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在市內星級飯店住宿一晚,并游覽兩個以上4A或3A景區的組團社給予獎勵。在獎勵標準上,組織乘坐永州—長沙航班來永的,單程按每人15元給予獎勵;往返按每人35元給予獎勵。組織旅游包機的,按單程每人20元給予獎勵;組織境外旅游包機(含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按單程每人30元給予獎勵。年度累計組織游客人數在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的,另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0元;年度累計組織游客人數在4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另給予一次性獎勵15000元;年度累計組織游客人數達到5000人的,另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0元。其中以上數包含本數,以下數不包含本數。組織10人(含10人)以上團隊外出旅游乘坐永州—長沙航班或經長沙中轉的組團社,按單程每人10元、往返每人30元給予獎勵;組織旅游包機的,按單程每人20元給予獎勵;可享受相應的中轉服務。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州—長沙航線旅游專項培育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