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辦函〔2014〕54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鼓勵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積極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14年4月起對市本級及中心城區(零陵區、冷水灘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補貼標準為630元/月。各縣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高于市本級及中心城區的補貼標準。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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