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道縣2015年一般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已由道縣水利局以道水發【2015】24、28號批準建設,并由湖南省財政廳以湘財建指[2015] 190 號文下達了投資計劃,建設資金來自省補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道縣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道縣2015年一般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監理。
2.2 建設地點:永州市道縣境內。
2.3項目概況:本次招標包括道縣境內40座一般小二型水庫施工,建設主要內容為壩體、壩基防滲、上下游壩坡整治、涵臥管拆除重建、溢洪道加固改造等,項目招標金額約3800萬元,施工工期80日歷天。
2.4 標段劃分和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
①道縣2015年一般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編號:DXXSK-2015-JL);
監理工作內容為本工程所有土建、金屬結構制安和機電設備采購及安裝等工程實施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①工程施工監理;②機電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監理;③金屬結構制作及安裝工程監理;④水土保持監理和環境保護工程監理;⑤征地移民監理;⑥臨時工程監理等。
2.5 本項目監理服務期:施工期和保修期實施監理。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
3.2具有水利部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
3.3根據湘水辦[2014]54號文規定,必須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監理企業。未按要求在上述網絡平臺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如有關信息與信用檔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資格審查和評標中不予認定;
3.4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水利部或其委托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崗位證書與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聘用員工;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須無在監項目;
3.5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水利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擬任監理員應具有水利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監理員崗位證書或監理培訓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聘用員工;擬任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須均無在監項目;
3.6投標人的資質、類似業績及總監理工程師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4】54號文)的要求以《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9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3.10投標人對監理人員的配備應達到或優于最低配備要求(見附件1)。
4.1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從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10月31日 18:00時止(北京時間)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下載專區下載獲取招標文件。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澄清與答疑專區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5、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踏勘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應自行對招標工程現場進行踏勘。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10、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
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 永州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46-8366482
投標人如需進一步獲取相關的招標信息可與下列單位聯系咨詢:
(1)招 標 人:道縣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地 址:道縣道州北路
郵政編碼:425300
聯 系 人: 何勇
電 話:0746-5222168
傳 真:0746-5222168
(2)招標代理: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勞動西路(湖南省水電設計院內)
郵政編碼:410007
聯 系 人:譚昭君、汪琛、朱虹
電 話:0731-85607743
傳 真:0731-8560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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