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和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中央新城小區前期物業收費申請報告》收悉。根據《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湘價服〔2010〕76號)、《湖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電〔2014〕106號)和湘價重〔2006〕97號文件精神,經現場核實并結合你公司《中標通知書》(編號:wyzy-zbtz-201510)和我市實際,現就中央新城(A區)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批復如下:
一、中央新城(A區)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最高限價為:高層住宅1.0元/月·㎡(服務分項目詳見附表);商業用房2.0元/月·㎡。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照明用電、電梯運行電費等用電均不得另行收費。你公司應按文件要求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如服務項目質量達不到核定標準的要求,應相應降低收費標準?!?/p>
二、裝修服務費:每戶一次性收取50元?!?/p>
三、裝修垃圾清運費:委托物業公司清運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2元收?。ú话ú鸪龎w產生的建筑垃圾)?!?/p>
四、出入證工本費:對出入人員實行證件或登記查詢管理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可對裝修工人出入實行持證限期管理,并收取證件工本費5元/人·本?!?/p>
五、物業小區居民生活用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電〔2014〕106號)的規定,合表用戶的階梯電價加價標準仍維持每千瓦時0.016元(現行電價按每千瓦時0.604元執行)不變,供電企業向該小區抄收的總表收費,在目錄電價基礎上公變倒扣4%、專變倒扣6%執行?!?/p>
六、根據《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在本文件核定的最高限價內,在房屋交易合同中與住宅業主預先約定物業服務內容、服務規范、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住宅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中與住宅業主預先明確的,業主有權拒絕付費?!?/p>
七、此標準自發文之日起試行,有效期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期間省發改委和市人民政府若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同時,請按有關政策規定協助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你司接此批復后須將該文及12358舉報電話在小區醒目位置一并公示,自覺接受業主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p>
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