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永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永應安函〔2025〕19 號
各縣市區(管理區、開發區)應安委會,市直有關部門,中央、省駐永各有關單位:
《永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已經市應急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永州市應急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