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管理,提高城市大氣重污染的預測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降低大氣重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應急反應機制,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永州市人民政府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等。
1.3適用范圍
全市范圍內可預見的具有隱患的大氣污染源和重度污染級別以上大氣污染突發事件。我市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為水泥制造、冶煉等工業污染源,燃煤污染源,機動車尾氣及建筑施工揚塵等。
1.4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理方案組成。
1.4.1 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1.4.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倉儲火災、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1.4.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F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F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最大限度減少大氣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切實加強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建立健全預防、預測和預警體系,對潛在的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屬地管理,統一領導
根據我市大氣污染源的分布特點,分區域建立大氣環境應急預案,各級環保部門建立大氣污染源清單,根據污染類別及危害程度,分級強化管理。
(3)加強預警,提前響應
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對可能存在隱患的企業加強監管和相應的培訓,提高企業突發大氣污染事故的防范及處置能力。
(4)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建立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互聯共享的信息網絡。保證信息傳遞快速、通暢,根據大氣污染突發事故隨機、易燃、易爆等特點,環保、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環境應急分工協作。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機構(略)
2.2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各級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和污染控制任務,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啟動后轉為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建立和完善大氣重污染應急預防預警機制,組織制定本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審批下級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2)負責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領導本級環保系統內組織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
(3)開展大氣重污染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發布環境污染應急信息。
(4)建立與協作部門的應急聯動體系。
2.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主要職責:
(1)負責承辦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2)接受大氣重污染環境事件的報警信息根據報警信息初步判斷事件的類型和預警級別并向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
(3)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指示迅速派出事件調查取證和監測先行隊伍根據反饋的信息確定事件的類型和預警級別
(4)負責事件調查處理的信息傳遞、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和相關保障工作
(5)組織協調相關單位擬定不同類型事件的具體處理措施指導實施突發性大氣重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預案演練。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應急值班電話(12369,0746-8323874)
2.3應急辦公室下設各職能小組
2.3.1現場處置組
現場處置組是大氣重污染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在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事發現場的救援和應急監測的指揮與協調工作。經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授權,代行應急指揮部部分職責。
2.3.2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是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咨詢機構,咨詢組專家由氣象、化學、環境監測、環境評估等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為:
(1)指導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區大氣污染源的種類及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2)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
(3)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負責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評價,對突發事件帶給環境的中長期影響進行評價。
2.3.3應急監測組
接到報警后,應急監測組根據現場反饋信息和專家組意見,做出迅速響應,在最短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采用快速監測儀器,完成對污染物定性、定量分析工作。不具備現場監測能力的,現場采樣后由環保部門、氣象部門向上級業務部門請求支持。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建立市政府領導下各縣區分級響應的聯動預測預警體系。要隨時掌握污染動態,加強對固定污染源和動態污染源的監管及監測。充分利用例行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及信訪監測的數據及時發現污染源的動態變化。環保、氣象等部門要加強監管,及時制止有害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和不安全隱患。
3.2預警
3.2.1預警發布與解除
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監測數據、氣象數據,預測污染可能出現及持續時間、強度等,自行確定發布與解除預警的時間、程序、條件及方式。在AQI指數大于201時,即進入重度污染階段。必要時,可進行專家會商論證。
3.2.2預警分級
明確大氣重污染的預警分級指標,針對重度污染和嚴重污染,建議分為II級預警和I級預警,預警顏色對應為橙色和紅色。
3.2.3預警措施
針對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預警措施。
(1)II級預警措施:
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和微博客、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受影響區域公眾發布消息,告知公眾主動采取自我防護措施。提出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特別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護。
(2)I級預警措施:
在采取II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要求值班人員24小時上崗、保持通訊暢通,加強監控,對大氣重污染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及時做出預測預報,增加向社會公眾發布通告的頻次。
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
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應做好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接收和傳播工作。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和響應分級
明確應急響應程序,可以按照實時監測的AQI指數值立即進行應急響應,或者根據預報預警情形提前采取響應措施,避免大氣重污染出現或減少持續時間。對重度污染(AQI指數為201-300,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5級)的大氣污染)進行II級響應,對嚴重污染(AQI指數大于300,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6級)的大氣污染)進行I級響應。
4.2指揮與協調
接到大氣重污染報警時,立即報告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領導小組指令通知啟動應急程序。明確應急指揮、應急協調、應急行動、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4.3應急監測
按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要求,環保、氣象等部門組成的應急監測組根據職責開展監測。
4.4響應措施
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監測信息確定首要污染物,應針對不同類型首要污染物的特征,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
主要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性的采取一種或多種措施進行II級響應,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采取更加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實施I級響應,并明確啟動響應的時間、范圍、通知方式、監督內容等。
4.4.1 II級響應情況下,環保部門迅速加強對重點源的監督和執法,在事故發生地及周邊敏感區域、事故發生地下風向與上風向對照點均采用常規監測儀器采樣監測,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監測結果。氣象部門開展臨界氣象預報,每三十分鐘至少進行一次氣象報告;環保部門同時進行污染預報,迅速啟動健康保護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主要包括: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
(2)建議或要求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減少上學時間,或者放假;
(3)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
(4)減少或暫停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5)建議嚴重污染情況下,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員工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主要包括:
(1)建議減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2)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3)加大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4)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5)宣傳、鼓勵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限制和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等;
(6)鼓勵企業和公眾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其他措施。
4.4.2 I級響應情況下,環保部門迅速開展應急監測,在事故發生地及周邊敏感區域、事故發生地下風向與上風向對照點均采用常規監測儀器采樣,根據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確定采樣頻次為1小時/次,直至應急指揮中心終止本次應急監測。氣象部門開展臨介氣象預報,每十分鐘至少進行一次預報,環保部門同事進行污染預報,迅速啟動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主要包括:
(1)機動車減排措施:實行交通管制,根據以下指標有選擇地進行限行:機動車用途、車牌號碼、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控制行駛時間、行駛區域等。
(2)工業減排措施
①規定在不同響應級別中,轄區內水泥、鋼鐵、石化、燃煤電廠、冶煉、焦化、陶瓷等重污染企業的限排名單,以及各企業限排大氣污染物的比例;
②要求企業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明確大氣重污染期間,企業應實施減排、限排、提高大氣污染物處理效率等措施;
③禁止小型企業使用煤爐,加強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監管,禁止硫份和灰份較高的煤炭運入;
④加強轄區內環境執法監管,開展執法檢查,加大對限排工業企業的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要求建立相關響應企業和單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臺賬;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
(3)防止揚塵措施
①加強揚塵環境監理和執法檢查,落實各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②施工揚塵控制:督促建設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控制;要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業;要求土石方施工工地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要求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執法檢查等。
③道路揚塵控制:延長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壓塵作業時間、頻次;
④堆場揚塵控制:強化煤堆、料堆的監督管理,明確工業企業各類煤、渣、焦、沙石等物料堆放要求;
(4)其他措施: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的違規露天燃燒;禁止明火燒烤和瀝青熔化作業;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飯店以及燃煤茶爐、大灶臨時強制性停業;禁止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等。
此外,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采取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
4.5應急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執行,應急響應終止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值以內,無繼續發生可能。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處于盡量低的水平。
4.6信息公開
按照事件級別,I級、II級大氣重污染應急事件信息分別由市、縣區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信息發布要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大氣重污染發生地區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公開有關信息。
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大氣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險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5.總結評估
應急終止后,當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專家對大氣重污染應急做出總結,對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后評估,提出修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建議等。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包括:環境監測應急能力保障、氣象預測預報能力保障、專家技術保障、醫護應急保障等。
6.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加強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建設,建立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平臺和預警預報平臺,提高預測預警能力。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應急指揮人員、應急小組,以及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時期信息通暢。
6.4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科學技術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對外信息發布保障、治安、后勤等)。
7.附則
預案中相關術語解釋
大氣重污染: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大氣重污染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大氣重污染可分為重度污染(5級)和嚴重污染(6級)兩級。
重度污染(5級):AQI指數為201—300,即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5級)的大氣污染。
嚴重污染(6級):AQI指數大于300,即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6級)的大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