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安全守底行動,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打非治違”的震懾作用,現公布3起安全監管執法典型案例,以案為鑒、以案為戒,警示各生產經營單位強化安全法治意識,主動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筑牢安全底線。
案例一 江華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對陳某華行政處罰案。
2025年4月1日,江華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江華瑤族自治縣某南雜店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其經營庫房內存放煙花爆竹 64箱,查獲的煙花爆竹系該南雜店經營者陳某華所有。經查,陳某華未取得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陸續從煙花爆竹專賣店購進約壹萬元煙花爆竹存放在其經營庫房內,并于2025年春節前后進行銷售,其違法所得477元。
陳某華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江華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責令立即停止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活動,處貳萬元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64箱及違法所得人民幣肆佰柒拾柒元。
案例二 江永縣應急管理局對某某再生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5年6月10日,江永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州市某某再生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時發現蔣某軍、李某在廠棚棚頂進行作業。執法人員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進行查詢,蔣某軍、李某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相關信息。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 80 號令)的規定,蔣某軍、李某所從事作業屬特種作業種類 3.2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范圍。
該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江華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處壹萬元整罰款。
案例三 零陵區應急管理局對某礦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5年4月9日,零陵區應急管理局對某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井頭錳鐵礦露天開采東南面作業現場采用“一面墻”開采,未遵循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未見分層臺階,不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第5.2.1.1項“露天開采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的規定,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露天礦山第(三)項“未采用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分臺階或分層開采”,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該礦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零陵區應急管理局對該礦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首頁
市政府
政務要聞
政務公開
辦事服務
政民互動
政府數據
幸福永州
湘公網安備 4311030200012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