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發改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財政局:
根據《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住宿餐飲行業應對疫情影響加快復工復業新增就業補貼申領的通告》(湘商服〔2020〕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企業范圍
在永州市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繳納稅收,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2020年6月30日前恢復營業的住宿和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申報條件
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招用人員(以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準),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月發放三個月以上工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時間為合同簽訂后)的,可申領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資金。重點支持依法納稅且入規入統的法人企業和大個體戶,具體補貼標準根據申報及核對情況確定并對外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縣區商務、發改部門要對本轄區住宿、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摸底,并積極發動企業進行申報。
2.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將申報資料(見附件1)按順序裝訂,一式三份蓋章后,于8月31日前分別報至各縣區商務、發改、財政部門。
3.各縣區商務、發改、財政部門對企業報送的資料進行聯合會審,確認無誤后,9月8日下午6點前,將企業信息匯總表填好(見附件2),蓋章報至市級商務、發改、財政部門,同時上報承諾書(見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9月21日前完成對外公示。
4.市商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市財政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復核,并通過調閱資料、電話訪談、上門查驗等方式抽查部分申報單位,對冒領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的企業和個人將通過媒體等渠道對外公布,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
永州市商務局:蔣蓉輝 8368471
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馮含春 8368313
永州市財政局:陳水平 8369085
附件:
1.申報資料要求;
2. 2020年永州市住宿餐飲行業應對疫情影響加快復工復業新增就業補貼審核情況匯總表;
3.縣區承諾書;
永州市商務局 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永州市財政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申報資料要求
1.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復印件);
2.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稅收繳納證明(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均可);
3.信用記錄良好證明;
4.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招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合同簽訂時間必須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且簽訂時間為一年以上)以及新招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5.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招用人員的工資發放憑證或銀行流水(連續發放三個月以上,且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市區為1380元/月,九縣兩管理區為1220元/月);
6.銀行開戶證明及對公賬號
7.真實性承諾書:企業承諾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內容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無違反財政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和記錄;企業依法注冊,合法經營、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無重大商業或法律糾紛;主動接受市級商務、發改、財政部門對資金的監管,接受績效評價;承諾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為審核本項目而進行的必要核查;承諾如有違反上述內容及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愿意放棄資金申領,申報單位及法人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諾必須由申報單位蓋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8.其他佐證資料。
附件2:
附件3:
縣區承諾函
(一)承諾上報的企業資料真實合法,企業符合省級通告規定;
(二)承諾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包括履行項目審核、執行、績效評價等職能,按時間進度推動工作,按要求收集統計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