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7/2024-06281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市財政局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待評估 | 文號 : | 永財行〔2024〕1號 |
永州市財政局關于修訂《永州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市直各單位:
根據省經責審計組意見,現將《永州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永財行〔2019〕2號)第二章的“城市間交通費用”中第七條“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公共交通工具”條款作廢,請遵照執行。
永州市財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