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審批 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實施機關 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
法定時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8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 法人 辦件類型 承諾件
通辦范圍 不可通辦 預約辦理 暫不支持預約辦理
網上支付 暫不支持網上支付 物流快遞 支持
設定依據 1.《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3號)第五條 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由各級醫藥管理部門指定的藥品經營單位負責;配方用藥由國營藥店、醫療單位負責。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從事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和配方業務。 2.《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向13個市州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00號)
是否收費 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無收費依據
受理條件 1.申請人為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并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企業; 2.具有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人員、制度和設施設備。
行使層級 市級 行使內容 暫無行使內容
權限劃分 暫無權限劃分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權力來源 法定本級行使
運行系統 省級 聯辦機構 無聯辦機構
中介服務 不涉及中介服務 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辦理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逸云路1號市政務中心二樓食藥監窗口(11、12號)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別程序 該事項無需勘探、公示、論證等特別程序
咨詢電話 0746-8379705 監督電話 0746-833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