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事項類型 行政給付
實施機關 永州市房產局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
法定時限 無(無法定辦結規定時間) 承諾時限 45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 自然人 辦件類型 承諾件
通辦范圍 不可通辦 預約辦理 暫不支持預約辦理
網上支付 暫不支持網上支付 物流快遞 暫不支持物流快遞
設定依據 "1.《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2007】第162號令);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4】14號)"
是否收費 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無收費依據
受理條件 《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十七條 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縣市區房地產(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后,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及時予以公布。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四)租賃期限。(五)房屋維修責任。(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擅自對實物配租的住房進行裝修和擴建、加建、改建、改變房屋結構的;故意損壞實物配租的住房及其附屬設備的。(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八)其他約定。
行使層級 市級 行使內容 《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十七條
權限劃分 暫無劃分權限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權力來源 法定本級行使
運行系統 市級 聯辦機構 不動產登記中心、工商局、車管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民政局、街道社區
中介服務 不涉及中介服務 數量限制 1
辦理地點 永州市冷水灘區零陵北路永州市房產局6樓住房保障辦公室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別程序 該事項無需勘探、公示、論證等特別程序
咨詢電話 0746-8476217 監督電話 0746-847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