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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431100000/2018-0522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住房和城鄉建設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8-01010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8〕69號 |
YZCR-2018-01010
永政辦函〔2018〕69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購房契稅補貼和農民購房補貼政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永州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政策措施》(永政辦發〔2016〕12號)、《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永政辦發〔2016〕36號)中涉及購房補貼有關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以上兩個文件中涉及商品房購房契稅補貼和農民購房補貼政策的內容,自2018年11月30日24時起停止執行(以商品房買賣網簽時間為準),即:1.停止農民購房補貼政策。停止農民進城購買商品房和中心城區棚戶區或城中村改造農民接受貨幣化安置并購買商品房的財政補貼政策;2.停止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契稅財政補貼政策。
二、在2018年11月30日24時前購買商品房符合購房補貼有關政策、申請購房補貼的,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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