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8-04669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水利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8〕44號 |
圖解>>一圖就懂丨關于印發《永州市2018年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永政辦函〔2018〕44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2018年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開區,市直相關單位:
《永州市2018年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3日
永州市2018年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河湖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辦建管函〔2018〕685號)及7月11日全省水庫安全度汛及河湖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河道采砂工作,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全面摸清全市河道采砂現狀和非法采砂情況,查清非法采砂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圍內非法堆砂場,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長效機制,做到采砂規劃合理,出讓工作規范,采砂規范有序,無非法采砂行為、無砂石尾堆,實現河道生態功能的根本好轉和持續穩定,確保河勢穩定、行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
二、整治內容
(一)打擊違法采砂行為。嚴禁在禁采區、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水利風景區、動植物保護區等敏感區域采砂;嚴厲打擊盜采行為,露頭就打,從嚴從快予以處罰,對觸犯刑律的非法采砂業主和從業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迅速遏制非法采砂勢頭。
(二)清理整頓堆砂場。非法堆砂場要堅決依法取締并完成復綠復原;歷史遺留裸露堆砂場要完成生態修復,拍賣區堆砂場要合理規劃,依法審批,規定作業時間,采取封閉式管理,安裝采砂監控設備,實行24小時監管。
(三)清除河道砂石尾堆。對遺留在河道內的砂石尾堆,區別對待,出讓河段采砂形成的,責令采砂業主限期自行清理;歷史遺留形成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清理。要制定清理方案并以公開招標或財政投入的方式,通過護岸和上岸制砂利用消除砂石尾堆。市管及以上河道砂石尾堆清理方案由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并負責監管,其他河道砂石尾堆清理方案由縣區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
(四)強化采砂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機制,強化合同管理意識,增強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嚴禁無證采砂、超范圍采砂、超深度采砂、超量采砂、禁采期采砂;嚴禁船上分篩;嚴禁擅自增加采砂船只。
(五)加強采砂安全生產。加強對采砂業主、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對采、運砂船舶及其他設施的安全檢測。
(六)協調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調處涉砂矛盾糾紛,杜絕群體性上訪和越級上訪。
三、步驟及要求
(一)準備階段(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1日)。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對采砂船只、堆砂場、尾砂堆等情況進行摸底;對自然保護區、水利風景區、濕地公園、動植物保護區等是否存在采砂行為進行排查;建立臺賬,制定實施方案。
(二)整治階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摸底排查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治,對拒不停止非法、違規行為以及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相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
(三)督查階段(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地對照實施方案完成自查,市政府督查室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督查和重點抽查。
四、責任分工
市水利局:負責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負責與各部門的銜接,牽頭組織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各項工作,配合組織督查抽查。
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本單位涉河涉砂方面的工作職責,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采砂船只及運砂船只的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市國土資源局:參與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本單位涉河涉砂方面的工作職責,負責辦理政府規劃的堆砂場臨時用地許可工作,負責查處涉砂非法占地行為。
市財政局:依法履行本單位涉砂方面的工作職責,負責專項整治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本單位涉砂方面的工作職責,負責水上治安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處理專項整治期間的抗法及暴力行為,為專項整治行動保駕護航。
市環保局:參與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本單位涉砂方面的工作職責,負責查處涉砂污染環境問題。
市經信委:負責對非法堆砂場、非法采砂船只停止供電。
國網永州供電公司:配合政府部門對非法堆砂場、非法采砂船只停止供電。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里建立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協調機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牽頭負責,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國網永州供電公司緊密配合,切實做好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區人民政府是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專項整治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必須切實承擔起領導職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指揮轄區內的專項整治行動,認真落實各項整治任務。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站、報刊等媒體對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大力宣傳報道,普及有關涉河法律法規知識,形成護河愛河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要在主要媒體和網絡平臺上發布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問題舉報公告,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四)依法整治打擊。各縣區要配強力量,加強聯合執法,加大對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和重要時段的巡查、打擊、整治力度,從快依法處理到位,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五)強化督促檢查。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對專項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效果好的,給予通報表彰;對專項整治行動組織不力、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將約談、通報相關單位和個人,對違法違紀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