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8-04613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行政審批服務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8〕40號 |
永政辦函〔2018〕40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各相關單位:
《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著力打造創新開放新高地、品質活力新永州,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執行力十項改革(暫行)》(永政發〔2018〕2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市委五屆四次全會、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從與群眾和企業生產生活最密切的領域和事項入手,以“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試點為契機,統籌推進市政府提升執行力十項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促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不斷增強群眾和企業的滿意度、獲得感,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二、工作目標
對標省內外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企業準入環境、項目建設環境、區域融資環境、企業經營環境、政務服務環境、園區營商環境,加快建設創新開放新高地、品質活力新永州。2018年,以“產業項目建設年”和“執行力提升年”活動為契機,以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為目標,全面推進市政府提升執行力十項改革,年底前市本級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力爭達到全省最少,市、縣區政府辦事事項和服務事項能下放的全部下放,行政審批歸口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啟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和綜合執法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網上全流程辦理率由10%提高到40%以上,并建立科學的評價和考核機制。到2020年,全市政務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職更加廉潔高效,營商環境更加公平透明,全市營商環境和競爭力指標達到或超過省內經濟發達地區水平。
三、主要任務
以精簡審批事項、減少辦事環節、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收費標準為硬性指標,幫助企業和項目業主降低各類交易成本,破除制約企業和群眾干事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建成“辦事最簡、效率最高、收費最少、服務最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一)優化企業開辦環境。
1.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范圍。除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規定的以外,一律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凡是已向外資開放或承諾開放的領域,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清除影響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和競爭的障礙,引導和鼓勵民營資本、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鎮化等領域。各級政府要帶頭遵守市場規則,維護公平、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確保各類營商主體公平競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質監局。排第一的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2.暢通企業進出渠道。持續推進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擴大“多證合一”整合事項,積極探索并及時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動態調整工商登記前置、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全面開放市縣兩級企業名稱庫,大力推廣應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切實推動涉企信息公示歸集,市縣兩級相關行政部門的涉企信息通過國家公示系統實現100%公示。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著力解決“入市容易退市難”問題。大力培育發展中小企業,建立健全服務機制,強化創業就業政策扶持,落實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空間、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財稅政策,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雙創”示范基地為平臺,構建“互聯網+”創業網絡體系,建設一批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打造一批“創業平臺”,建立一批“創業大街”。(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優化投資建設環境。
3.建立項目聯動機制。推動項目建設聯動機制改革,規范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行為,優化企業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建好前期工作聯辦機制、征地拆遷聯動機制、桿線遷移聯調機制、資金監管聯審機制、推進實施聯查機制,著力解決長期制約項目建設的前期手續辦理慢、征地拆遷慢、建設進度慢、資金預決算慢等問題。推行“并聯審批”工作機制,對所有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均按照項目立項審批-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五個階段,實行“一口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大幅縮減審批時間。(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優化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消防支隊)
4.提高生產要素保障能力。重大項目用地實行“點供”政策,由各級政府統一調控、統籌解決。搞好經濟園區周邊基礎設施配套、生活設施建設,加強項目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供水、供電、供氣等要素保障。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員工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應保盡保。嚴肅查處采取不正當手段阻礙企業注冊地遷移、影響要素流動等破壞市場規則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房產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規范項目收費標準。嚴格建設項目報建規費管理,繼續執行統一征收。建筑業企業除繳納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人防辦)
6.凈化項目建設風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排查化解項目建設中的矛盾糾紛,依法嚴厲打擊借征地、拆遷、補償向投資者索要錢物、強攬工程、強行供料、強買強賣、阻撓項目進場建設等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正當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凈化項目建設社會風氣。(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管執法局)
(三)優化區域融資環境。
7.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嚴格落實國家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措施,對產品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暫時經營困難但有市場競爭力的骨干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為經營穩定、前景良好、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小額信用貸款。加大各種形式的融資對接工作力度,調動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的積極性。全面清理企業貸款審批過程中的各類附加收費和強制返存貸款、搭售理財產品、設置企業開戶最低資本金、最低存款額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經信委、中國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銀監分局)
(四)優化企業經營環境。
8.規范涉企收費管理。進一步完善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收費項目堅決清理取締,實行清單之外無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設置的,原則上按下限標準收取。嚴禁供電、供熱、供氣、供水等壟斷企業向市場主體收取接入費、碰口費等。強化舉報、查處和問責機制,在推動“降成本”方面取得更多實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9.規范涉企中介服務。破除中介服務壟斷,規范中介服務收費。依法依規對中介服務及收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前置的受理條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指導監督中介服務機構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嚴肅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相關信用狀況和考評結果定期向社會公示。培育規范中介服務,提高政務服務事項一次性審查通過率。(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編辦(市審改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10.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進一步簡化稅務登記程序,推進信息共享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升級改造電子稅務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系統,大力推行POS機、網上銀行繳稅,不斷擴大網上辦稅服務覆蓋面。及時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實行“以報代備”制度。推行聯合進戶稽查,避免多頭重復檢查。(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五)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11.精簡行政許可項目。繼續推進行權責清單制度,加強對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動態管理,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按照“能放則放、應放盡放”原則,依法依規向縣區、管理區、開發區、鄉鎮和村(居委會)下放一批行政權力,重點向開發區下放一批行政許可權限,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結。(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12.規范行政審批程序。推動行政審批歸口管理,實行審批科室與駐政務服務窗口合署辦公,實現審批事項統一申報、統一受理、統一反饋、一網通辦和全流程監督。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規范和統一市、縣(區)兩級行政許可審批流程、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裁量標準等,明晰辦理環節。支持縣區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和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大幅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綜合執法效率。(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13.持續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根據全省“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安排,全面清理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扯皮證明、無謂證明”。落實全市保留和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凡未納入保留清單范圍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從根本上解決困擾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理順園區管理體制。
14. 優化園區機構設置及職能配置。認真落實《湖南省加快推進產業園區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2016-2018年)》(湘政辦發〔2016〕5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賦予產業園區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工作的通知》(湘審改辦發〔2017〕4號)的精神,重新整合園區機構設置,明確園區主要職能,實行“園政合一”,讓農村回歸街道(鄉鎮),企業回歸園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方位推進政府部門行政權力向園區下放工作,實現“園區事項園區內辦結”。對產業園區無力承接、只能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行使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相關部門應明確專人對接園區、服務企業,市縣區政務服務中心要開辟“園區企業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園區相關事務,對園區重大項目探索全程代辦服務。創新園區審批方式,積極推進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行政處罰權,實現一枚公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窗口管服務。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采取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限時辦結、全程代辦、一票制收費等方式,為園區提供無微不至“母親式”服務,提升政務服務效能,降低企業營運成本。(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15.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將加強行政許可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納入對各審批部門的績效、行政體制改革、信用體系建設、政務服務等考核內容。加大對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以罰代管、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倒查追究力度;對被省里通報、點名批評、紅黃牌警告、審計列出具體問題并核實等情況,年終考核直接扣除相應分數;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管失職失責,或者監管過程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依法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責任單位:市編辦(市審改辦)、市紀委市監委、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16.聯合懲戒失信企業。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加快推進部門間信用信息實時傳遞與共享。及時將對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為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提供服務支撐。建立健全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全面推行行業“黑名單”管理制度,讓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制”。(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組織保障
(一)明確責任分工。要充分認識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各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切實強化主體意識,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本地區、本行業改善營商環境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組織推動,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各縣區政府(管理區、經開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研究制定貫徹措施報市政府執行力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完善改革相關配套措施,明確改革任務,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市政府執行力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專項工作臺賬,定期調度、定期通報改革進展情況,推動工作落實。建立科學的評估評價和監督機制,通過電子監察、即時評價、第三方評估、專項督查、年底考核等方式,形成倒逼,推進改革。建立完善激勵和容錯機制,對改革成效明顯的地方和業績突出的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寬容改革探索中的失敗失誤,積極營造鼓勵干事、敢闖敢試、銳意進取的工作環境。建立懲戒問責機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批評、公開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對收集的投訴舉報事項,要加強跟蹤督辦、評價反饋和監督考核,相關部門要積極回應、及時解決。
(三)注重輿論宣傳。要堅持開門搞改革,充分利用報刊、電視、互聯網和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及時準確發布改革信息,大力推介永州經驗。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創新社會參與機制,凝聚各方共識,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