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8-04563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交通運輸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8-01001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18〕3號 |
YZCR-2018-01001
永政辦發〔2018〕3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創新,促進轉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78號)精神,結合永州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的基本思路,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乘客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抓住實施“互聯網 ”行動的有利時機,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巡游出租汽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推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公共交通與出租汽車,統籌創新發展與安全穩定,統籌新老業態發展,統籌乘客、駕駛員和企業的利益,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動改革。
堅持依法規范。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強化法治思維,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行業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定位
(三)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游、網絡預約等方式。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要統籌發展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為社會公眾提供品質化、多樣化的運輸服務。要根據出租汽車發展定位、城市特點和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三、深化巡游車改革
(四)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不得再實行無期限制,具體期限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出租汽車經營權不超過6年。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原則上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期限內確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于現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科學制定過渡方案,合理確定經營期限,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的清退嚴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78號)執行。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對經營權期限屆滿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
(五)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應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按規定注冊上崗并直接從事運營活動。要利用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現有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過高的要降低。要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現有抵押金過高的要降低,新增(含2016年1月1日后到期續牌)出租汽車經營權取消抵押金。
(六)理順價格形成機制。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對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綜合考慮巡游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巡游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巡游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定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巡游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七)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鼓勵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
四、規范發展網約車
(八)規范網約車發展。網約車平臺公司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提供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及其車輛,應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的基本條件。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令2016年第60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細化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車輛、網約車駕駛員的準入要求和程序。通過建立政府管理的出租汽車運營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對網約車運營信息的有效監管。網約車平臺公司設立的網絡服務平臺必須接入政府監管平臺,所屬網約車的車輛、人員數據、車輛運營軌跡,接單記錄等有關運營信息,必須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行業管理部門應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完善的考核評價體系,根據乘客的評價反饋、第三方機構測評、執法稽查等方式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考核評價,定期公布并實施獎懲。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并由網約車平臺公司報當地發改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查。同時,網約車需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九)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升乘車體驗、提高服務水平。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規采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網約車平臺公司要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不得使用網約車從事巡游經營活動。
(十)規范網約車標志和車型。為確保出租汽車行業穩定、有序發展,網約車車身顏色與巡游出租車車身顏色不得雷同。網約車車型應高于當地主流巡游出租車,以便在安全、舒適和便捷方面提供更好服務;應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五、規范發展私人小客車合乘
(十一)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在經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平臺公司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僅分攤部分出行成本(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費等直接費用)或免費互助或共享出行的方式,私人小客車合乘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屬于非經營性運輸活動;合乘服務提供者每車每日合乘次數不超過2次。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是典型的共享經濟,應當提倡,但須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納入監管平臺,以保障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安全、有序和健康發展。
六、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十二)完善服務設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奎c、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合理布局,認真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應當劃定巡游車候客區域,設定與乘客數量相適應的候客泊位,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十三)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和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明確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基本要求。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并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十四)加強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依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規定的準入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要參照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制定網約車駕駛員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市、縣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監管平臺,實現對出租汽車駕駛員經營行為的有效監管。
(十五)統籌管理,有序發展。在實行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兩種業態出租汽車,優先發展既可巡游,又能接受電話預約、網絡預約,屬于專業運輸的出租汽車。
(十六)強化市場監管。要創新監管方式,簡化許可程序,推行網上辦理。要公開出租汽車經營主體、數量、經營權取得方式及變更等信息,定期開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向社會發布,進一步提高行業監管透明度。要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條塊聯動的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監管平臺,強化全過程監管,依法查處出租汽車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對無證無照經營、網約車違規巡游等違法行為,非法運營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加強法制建設。要加快完善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明確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規范資質條件和經營許可,形成較為完善的出租汽車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經營服務和市場監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八)落實出租汽車管理主體責任。市政府建立“市出租汽車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分管副市長牽頭組織,市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商務、工商、稅務、質監、網信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參加,推動全市出租汽車深化改革相關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成立改革領導機構,加強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建立有關部門、工會、行業協會等多方聯合的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要加強社會溝通,暢通利益訴求渠道,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對改革中的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防范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十九)對已經在本市開展網約車業務且符合準入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及駕駛員,應當在六個月內按本實施意見及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補充完善準入手續。
(二十)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16日
- 深化改革推進出租車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