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5-0211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市場監督管理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5-01014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5〕59號 |
YZCR-2015-01014
永政辦函〔2015〕59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2015年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2015年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推動食用油和米粉放心工程,根據《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永政辦函〔2014〕5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推進食用油和米粉放心工程實施,基本消除生產、銷售、使用無包裝、無標識的食用油和米粉;堅決消除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使食用油、米粉質量明顯提高;強化餐廚廢棄物監管,杜絕使用地溝油、潲水油,防止劣質油品流向食用油市場和餐桌;扶強扶優,實現食用油、米粉生產行業的資源整合,促進全市食用油、米粉行業良性健康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規范包裝標識。要嚴格規范包裝銷售。根據《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2716-2005(7.1、7.2)和湖南省地方標準《米粉》DB43/156-2007(7.1)要求,食用油、米粉產品必須包裝后才能出廠銷售,對不按規定包裝產品進行出廠銷售的,依法予以查處。要嚴格規范標識標簽。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2716-2005(8.1、8.2)和湖南省地方標準《米粉》DB43/156-2007(7.2)要求,食用油、米粉生產加工企業的銷售標簽標注應符合標準要求,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
(二)嚴格市場準入。一是對申請發證或換證生產食用油、米粉的企業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從嚴把關,嚴格發證條件、發證程序、發證時限、年審制度,對達不到準入條件和標準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和換證。二是切實督促流通環節食用油、米粉經營主體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義務,建立健全米粉、食用油進(銷)貨臺賬和分開保存索證索票資料,逐步實行《食用油、米粉流通隨附單》制度,確保進銷貨臺賬項目登記完整、索證索票齊全、可追溯。三是建立餐飲服務環節“一查驗、二登記、三公示”制度。即:把好食用油、米粉準入關口,做到所采購的食用油、米粉來源清楚;詳細登記采購的每一批食用油、米粉,做到實物與記錄相符,批次與檢驗報告相符;登記餐廚廢棄油處置情況,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做到餐廚廢棄物的流向及用途可追溯;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誠信公示牌》上公示食用油、米粉采購信息,公示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情況,公示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三)健全監管臺賬。各縣區(含管理區、開發區,下同)食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摸清本區域內食用油、米粉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主體基本情況和底數,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臺賬,嚴格實行“網格化”監管,明確具體監管責任人。
(四)加大抽檢力度。一要加大食用油、米粉生產企業的監督抽查頻次,監督抽查覆蓋面達到100%。在企業生產季節期間原則上每月抽查2次,樣品統一送市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對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產企業,必要時對企業的原料油進行抽樣檢驗,對檢驗不合格的,嚴格依法處理。二要加大對流通環節的食用油、米粉快速檢測和抽樣監測力度,確保質量標準。2015年市本級抽樣檢測食用油和米粉各50批次,每個縣區流通環節抽樣檢測食用油和米粉20批次,每個管理區(開發區)抽樣檢測食用油和米粉不得少于5批次。同時,每個縣區流通環節快速檢測米粉不少于100批次,每個管理區(開發區)不得少于20批次。三要加大對使用食用油、米粉量較大的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大型餐館,以及監管難度大的中小餐飲、建筑工地食堂和以煎炸食品為主的連鎖店等單位的抽樣檢測。2015年全市計劃抽檢205批次,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同時,充分發揮食品快檢作用,發現可疑產品隨時快檢快篩,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宣傳培訓。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實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的重大意義,加強關于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無包裝無標識食用油和米粉的宣傳教育,普及食用油、米粉質量安全知識,提高廣大消費者關注食用油、米粉質量安全和放心消費意識,為推動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加強對生產和使用食用油生產企業的法人代表、質量負責人、原料采購員、生產配料員和食品檢驗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加強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幫助企業推廣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提高企業質量安全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助推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六)抓好示范帶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制度,完善“不誠信企業”退出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會輿論、信貸等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促使企業誠信生產經營,誠信守法經營。進一步推進放心食用油、米粉示范單位建設,大力培育宣傳重質量、重安全、重誠信的典型企業。2015年,實現食用油和米粉生產加工示范單位占食用油和米粉生產加工企業總數的20%、經營主體示范店占經營企業總數的2%、餐飲服務示范店占餐飲服務企業總數的2%的目標。
(七)嚴厲打擊違法。各縣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用油、米粉的黑窩點、黑作坊,特別是跨部門、跨行業的大案要案,同時追溯源頭,切斷非法供應鏈,嚴防進入流通和餐飲環節。各監管部門要加強食用油、米粉抽樣檢測,一旦發現有使用非食用物質、不合格原輔材料等違法生產加工行為,以及銷售、使用來歷不明、無標簽標識及不合格食用油、米粉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其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銷毀。要從嚴打擊非法銷售劣質食用油、從非法渠道收購食用油、銷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米粉等各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時間安排
2015年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動員部署(2015年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對實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登記建檔(2015年6月底前)。對所有食用油和米粉生產者、銷售者及餐飲服務者再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登記建檔。
第三階段:全面實施,集中整治(2015年7月至11月底)。對所有食用油和米粉生產者、銷售者及餐飲服務者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督查驗收,總結提高(2015年12月15日前)。各地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市食藥安辦對各縣區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采取過硬措施,堅決遏制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各縣區食安辦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制定工作方案,認真落實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中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與食藥監、公安、農業、畜牧水產、商務和糧食、衛計、質監、工商等部門的協調合作,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考核,加強督辦。建立食用油、放心米粉工程考核機制,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縣區政府的績效評比內容。各縣區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及時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好經驗和好做法,并于每月底將專項整治工作統計報表及月工作小結報市食藥安辦(聯系人:曹交武,聯系電話:8331175,郵箱:yzssawbgs@126.com)。市政府將對各縣區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實施情況進行專題督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度。
附件:1.2015年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考核評分表
2.縣區(管理區)2015年食用油、米粉生產(經營主體、餐飲服務)臺賬
3.縣區(管理區)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統計表
附件1
2015年 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考核評分表
縣區(管理區)
考核項目 |
考 核 內 容 |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得分 |
組織保障(10分) |
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
5分 |
查有關文件影像資料,未召開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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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2015年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
5分 |
未以政府或食藥安委名義印發方案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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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保障(5分) |
財政保障食用油、米粉抽樣檢測、專項整治、風險監測和有獎舉報等工作經費。 |
5分 |
查財政票據酌情扣分。 |
|
專項整治(45分) |
組織開展食用油、米粉專項整治行動,全年專項整治行動不少于5次。 |
10分 |
查閱文件影像資料,結合每月28日前上報的工作信息酌情扣分。 |
|
食用油、米粉生產加工企業100%推行使用合格預包裝食用油、預包裝米粉,預包裝和散裝食用油標識標簽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
15分 |
隨機抽查2家生產加工企業、5家經營戶、5家餐飲店,每發現1家未推行使用預包裝食用油的扣5分,每發現1家未推行使用預包裝米粉的扣1分,扣完為止。 |
||
網格化管理。 |
10分 |
食用油、米粉監管底數臺賬不清楚的扣5分,索證索票等登記臺賬不全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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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獎舉報。 |
2分 |
無文件和未公布舉報電話號碼的扣2分,受理舉報并發放獎金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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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追責。 |
2分 |
無文件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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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上報工作信息。 |
6分 |
每月28日前上報工作信息,未按時上報1次扣1分,扣完為止。 |
||
示范創建(8分) |
食用油、米粉生產加工企業示范單位占轄區總數的20%;經營主體示范店占總數的2%;餐飲服務示范店占總數的2%。 |
8分 |
查看臺賬,生產加工企業示范單位每項低于5%扣1分;經營主體、餐飲服務示范店每項低于5%的扣0.5分,金洞、回龍圩經營主體、餐飲服務示范店各不得少于3家,少1家扣1分,扣完為止。 |
|
樣品抽檢 (20分) |
米粉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餐飲單位抽樣檢驗覆蓋面達100%,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餐飲單位每月不少于2次。 |
10分 |
查檢驗報告,各縣區抽樣檢驗各20批次(金洞、回龍圩各5批次),每少1批次扣0.5分,多1批次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扣完為止。 |
|
食用油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餐飲單位抽樣檢驗覆蓋面達100%,生產企業在生產季節期間抽樣檢驗每月不少于2次,經營單位、餐飲單位每月不少于2次。 |
10分 |
查檢驗報告,各縣區抽樣檢驗各20批次(金洞、回龍圩各5批次),每少1批次扣0.5分,多1批次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扣完為止。 |
||
案件查處(10分) |
嚴格餐廚廢棄物監管;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地溝油”、“潲水油”和劣質食用油、米粉的違法行為;違法線索核查率100%。 |
10 |
餐廚廢棄物流向登記臺賬不全的,每戶(家)扣1分;各縣區查辦案件不少于5件(金洞、回龍圩查辦案件不少于2件),每少1件扣1分,每增加1件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發現有違法行為未調查處理的,每發現1起扣5分,扣完為止。 |
|
滿意度調查(2分) |
群眾對當地食用油、米粉安全現狀滿意度調查情況。 |
2分 |
隨機抽查10名群眾進行問卷調查,按比例計分。 |
|
加分項目 |
食用油、米粉專項整治工作被市級以上(含)主流媒體正面報道的,每報道一次加1分,最多加10分。 |
附件2
縣區(管理區)2015年食用油、米粉生產(經營主體、餐飲服務)臺賬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證照編號 |
有效期 |
生產(經營)食用油、米粉類別 |
經辦人及 聯系電話 |
法人代表及 聯系電話 |
監管責任人及聯系電話 |
備注 |
附件3 縣區(管理區)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 月工作情況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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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單位 |
數量 |
||
1 |
出動執法人員數量 |
人次 |
|||
2 |
檢查生產加工企業、經營主體、餐飲服務單位 |
戶次 |
|||
3 |
經費投入(用于宣傳、抽檢、整治、風險監測等經費) |
萬元 |
|||
4 |
抽檢食用油、米粉樣品數量 |
批次 |
|||
其中:不合格樣品數 |
批次 |
||||
5 |
其中 |
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用油、米粉案件(抽檢) |
查處數量 |
公斤 |
|
查處假冒偽劣食用油、米粉案件 |
立案 |
件 |
|||
結案 |
件 |
||||
案值 |
萬元 |
||||
案件數 |
件 |
||||
查處數量 |
公斤 |
||||
搗毀銷假窩點 |
查處數量 |
戶 |
|||
6 |
查處無證(照)經營 |
戶 |
|||
7 |
吊銷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 |
戶 |
|||
8 |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
件 |
|||
9 |
移送司法機關人數 |
人 |
|||
10 |
受理消費者申訴和舉報 |
件 |
|||
11 |
兌現受理消費者舉報獎金 |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