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4-00858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市場監督管理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4-01021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4〕74號 |
YZCR-2014-01021
永政辦函〔2014〕74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擴大縣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核準權限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和中央、省駐永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審批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外商投資者,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擴大市州和國家級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核準權限的通知》(湘政辦函〔2014〕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決定擴大縣區(含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核準權限?,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投資總額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由注冊地縣區商務部門負責核準。
二、限制類企業、并購境內企業、股份制有限公司、投資性公司、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公司、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有專項規定的服務業企業、國家宏觀調控與產能過剩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核準仍按國家有關規定核準。
三、全面推行免費代辦制度,根據企業自愿的原則,須報省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的事項由市商務部門負責代辦。
四、各核準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嚴格依法依規審核。對違規核準的,要責令糾正并追究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強化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跟蹤服務與管理,企業設立、變更及生產經營等有關數據要及時報市商務部門并錄入外商投資審批管理系統。
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工商、外匯、海關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依法認定各核準單位的批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