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1815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財政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13〕47號 |
永政辦發〔2013〕47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專項資金分配管理
使用情況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市直和中央、省駐永各單位:
《永州市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永州市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專項資金科學分配、規范管理、有效使用,建立有效的監督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制度是指分配、管理、使用專項資金的單位(以下簡稱報備單位)將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有關情況向同級審計、監察機關(以下簡稱備案審查機關)備案,備案審查機關進行審查,及時發現和督促糾正存在的問題、向同級政府報告發現的重大問題或帶傾向性的問題并提出建議意見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為完成特定工作目標任務或實現特定發展目標,由中央、省財政或上級有關部門、本級政府籌集安排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和績效目標的資金,包括本級綜合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臨時追加或通過年終超收安排的專項資金;上級財政或有關部門為解決特殊問題、滿足特定需要、完成專項工作任務、實現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特定績效目標而安排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專項資金備案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和條塊管理相結合,審計和監察機關負責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直接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專項資金的備案審查工作;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部門、單位按本辦法規定做好專項資金報備工作。
第五條 納入備案范圍的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專項補貼資金、專項獎勵資金、專項建設資金、專項購置資金、專項修繕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等。報備的責任單位和報告的內容依據資金性質和數量確定:
?。ㄒ唬┟磕瓯炯壢嗣翊泶髸徸h批準通過年度預算后,財政部門應在批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當年綜合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基金預算報同級審計、監察機關備案。
?。ǘ┱捌洳块T在上級和本級追加以及年度預算安排專項資金再分配時,財政部門應在完成資金分配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指標文件抄送同級審計、監察機關備案。
?。ㄈ﹩未沃苯庸芾硎褂脤m椯Y金30萬元以上的部門單位應在資金使用完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直接向備案機關提交書面報告和備案表(見附件),報告內容包括專項資金的名稱、性質、來源、主管單位、數額、用途、使用方式、資金結算、財務報表等。
第六條 備案審查機關接到備案后,應當進行登記和審查,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登記臺賬和使用情況檔案。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ㄒ唬m椯Y金安排使用是否符合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ǘ┦欠褡龅綄?顚S?。
?。ㄈ┦欠翊嬖谔搱竺邦I、截留、挪用、套取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ㄋ模┢渌枰獙彶榈膬热?。
第七條 在審查過程中,備案審查機關根據需要可以調閱報備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檔案資料,報備單位不得拒絕和拖延。
第八條 備案審查機關對審查發現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存在違規違紀違法或者分配使用明顯不當的,要依法提出整改意見,管理使用單位應根據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并報告整改情況。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備案審查機關要依法查處,視情況對責任單位作出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審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帶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同級政府并提出建議意見。
第九條 報備單位應當在接到備案審查機關審查意見之日起30日內,將整改情況報備案審查機關。
第十條 報備單位以及備案審查機關應明確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報備和備案審查工作。
第十一條 審計、監察機關負責受理專項資金監管的投訴舉報,要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機制,明確專人負責,設立舉報電話,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并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第十二條 各級審計、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報備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或拒不執行備案審查機關審查意見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備案審查機關每年年底要向同級政府報告當年專項資金備案審查工作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有違反本辦法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各縣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永州市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表
附件
永州市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備案表
報備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萬元
專項資金 名 稱 |
資金類別 |
指標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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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
上級撥款 |
中央 |
實際 撥付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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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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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安排 |
本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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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 |
自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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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分配標準 |
分配金額 |
分配審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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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流程 |
資金管理文件 名稱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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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放使用項目名稱 |
項目業主單位 |
項目實施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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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立項批文 |
發包方式 |
項目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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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時間 |
竣工時間 |
驗收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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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金額 |
決算金額 |
審定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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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 投放使用 項目收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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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機關 審查意見 |
抄送:市委各部門,軍分區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人民檢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