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1780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城市管理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3-01028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13〕36號 |
永政辦發〔2013〕36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提高城鎮防災減災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做好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各縣區(含管理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下同)要認真組織對城鎮排水防澇設施的全面檢查,做好排水系統的清淤和疏浚工作,完善排水防澇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針對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確保安全度汛。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問題按照《關于研究城市防澇設施建設問題的會議紀要》(永府閱〔2013〕54號)辦理。
二、做好規劃。各縣區要盡快對本地的地表徑流、排水設施和受納水體等情況進行全面普查,建立管網等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并根據本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合理確定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標準,抓緊制訂本縣區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力爭在2014年底前完成。同時,將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與城鎮防洪規劃的協調銜接,科學布局排水管網,明確排水出路與分區,確定排水管網雨污分流體系,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設施。各級發改、住建、城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項目的技術論證和審查把關工作。各縣區要根據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明確管道和泵房等設施、雨水滯滲調蓄設施、雨洪引泄設施、江河水系治理等建設任務,制訂年度建設計劃。舊城區要加快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沒有排水管道的區域要按雨污分流制要求進行排水設施建設,優先安排社會反映強烈、影響面廣的易澇區段排水設施的改造和建設。新建城區排水設施建設要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結合城鎮路網規劃及雨污分流要求統籌安排,有序推進。
四、加強管理。加強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運行狀況監管,認真落實規劃編制、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等方面的要求,建立設施巡檢、維護和疏浚制度,加強河流水系的疏浚和管理,及時排除隱患。積極探索創新設施維護管養機制,提高設施管養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強化保障。各縣區要按照國辦發〔2013〕23號文件要求,落實政府排水防澇工作的主體責任,強化排水防澇工作行政負責制,將其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加快推進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各地要把城鎮排水防澇工作作為改善民生、保障城鎮安全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緊迫任務,及時研究部署;要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統籌,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將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協調有關專項資金,調整支出結構,提高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土地出讓收益、城市防洪經費用于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和維護資金的比例;發展改革、財政、水利、環保等部門要結合相關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城鎮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項目予以支持。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9月5日
抄送:市委各部門,軍分區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人民檢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9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