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176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公安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3-01019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13〕27號 |
YZCR-2013-01019
永政辦發〔2013〕27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轉發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永州市處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市直有關單位: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制訂的《永州市處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7月15日
永州市處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規定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2013年7月)
為規范全市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處置工作,防止引發不安定因素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遺體火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因刑事犯罪致死的案件和因高墜、電擊、縊死、燒死、溺死、中毒、冰凍、割脈、注射等原因致死以及其他死亡性質難以確定的案(事)件,均認定為非正常死亡案(事)件,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中的無名尸體是指公安機關經勘驗、調查后,無法確認死者身份的尸體,包括尸塊、尸骨。
二、接處警規定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接到非正常死亡警情后,必須第一時間向事發地縣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度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處置工作。對非正常死亡警情,各縣區公安局一律按照重特大刑事案件處置程序進行處理,迅速啟動重特大刑事案件處置預案和命案偵破工作機制,縣區公安局值班領導、刑偵大隊長、事發地派出所所長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政法維穩工作的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開展工作。初步調查確定為命案或者難以確定死亡性質且有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縣區公安局長、分管刑偵副局長必須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工作。
三、職責分工
?。ㄒ唬┛h區公安局職責。
1. 縣區公安局值班領導是處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責任領導,負有指揮、調度、協調處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職責。
2. 縣區公安局指揮中心負責接警、指令調度。綜合各方面的反饋信息,進行初步分析研判后,及時向局領導報告相關情況,向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民警下達指令。掌控整個處置工作進度,及時通報、反饋相關信息,確保處置工作有條不紊。
3. 縣區公安局政工部門負責輿情評估和引導。對可能產生的涉警負面輿情和影響社會穩定的輿情,要及時組織開展輿情研判、預警、引導等工作。
4. 縣區公安局派出所負責現場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及時開展現場調查訪問工作。對排除他殺且身份明確的尸體,及時通知死者家屬,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穩控工作。對一時不能查清身份且死因明確的無名尸體及時發布認尸通告。
5. 縣區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現場勘驗檢查和調查訪問工作。對發現的無名尸體,第一時間進入失蹤人員信息系統進行甄別比對,并及時將無名尸體信息采集錄入未知名尸體信息系統備查;對確認系他殺的刑事案件,負責立案偵查?,F場勘驗檢查和調查訪問必須按照《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定》的要求,形成文字或其他記錄,整理存檔。
6. 縣區公安局治安大隊應積極配合縣區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進行處置,及時進行現場勘驗檢查和調查訪問,避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和涉法涉訴等信訪問題。
7. 縣區公安局應積極配合縣區民政、衛生、信訪部門,及時處理因社會救助機構被救助對象和醫療衛生單位搶救無效而死亡的無名尸體;對因醫療事故、意外事故等形成的身份明確的尸體,民政、衛生、信訪等相關部門在處理中有較大困難的,縣區公安局在接報后要及時派員協助處理。
?。ǘ┛h區民政局職責??h區民政部門負責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尸體的相關處理,在接到縣區公安局的通知后及時指派專人到場,依據公安機關出具的《尸體保存通知書》,通知殯儀館及時接運尸體進行保存,保存期限屆滿后,殯儀館依據公安機關出具的《尸體火化通知書》,火化尸體。
四、處置規定
?。ㄒ唬┩ㄟ^初查,構成刑事案件的命案,由縣區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立案偵查;
?。ǘ┩ㄟ^初查,排除他殺,不構成刑事案件的,縣區公安機關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死者家屬,有關部門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
1. 死者家屬對非他殺無異議,但有停尸鬧事苗頭的,縣區公安局派出所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置相關事宜,迅速將尸體移至殯儀館,防止停尸鬧事等事件發生。
2. 死者家屬對非他殺有異議,需要解剖尸體的,由死者家屬書寫《解剖尸體申請書》(需二人以上簽名)??h區公安局派出所通知死者家屬到場,死者家屬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捺指?。ň芙^簽名或捺指印的要說明)。法醫對尸體進行檢驗、解剖,出具《尸體檢驗意見書》,將檢驗意見通知死者家屬。
3. 對高墜、電擊、縊死、燒死、溺死、中毒、冰凍、割脈、注射等原因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律按照偵辦命案的規范要求做好現場勘查、調查訪問和尸體檢驗,并捺印十指指紋,提取必要的生物檢材。對死因有爭議和不確定的尸體,必須要保存尸體和保留生物檢材備查。
4. 對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事)件,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到場后拒絕簽名(蓋章)的,公安機關在尸體解剖時,應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商請檢察機關派員到場,并邀請與案件無關的第三方或者死者家屬聘請的相關人員到場見證。
5. 對于暫時未設殯儀館的縣區,民政部門在處置有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尸體時,應將尸體迅速移至就近的殯儀館保存,以消除社會隱患。
?。ㄈ┦w處理
1.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保存必要的尸體,縣區公安局應當通知家屬7日內將尸體火化;對于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屬拒絕按時處理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及時火化。
2. 死者家屬對死因有異議的,有關部門要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死者家屬要求對尸體作進一步檢驗、鑒定的,需依法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公安機關組織刑事技術員或聘請有關專家重新進行檢驗和鑒定。檢驗、鑒定完畢確定死因后,公安機關應通知死者家屬7日內火化尸體,無充分理由拒絕按時火化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及時火化。
3. 對排除他殺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尸體,能現場查明死者身份的,事發地縣區公安局通知民政部門將尸體迅速運送至殯儀館,并立即通知死者家屬,將尸體在7日之內火化。對一時不能查清身份且死因明確的尸體,縣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提取指紋、生物檢材,拍照(攝像)固定后,縣區公安機關出具《尸體保存通知書》,縣區民政部門將尸體運送至殯儀館保存7日。自發現無名尸體2個工作日內,縣區公安局派出所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認尸通告,經公告仍無法查清身份的,在7日的保存期滿后,縣區公安機關出具《尸體火化通知書》,縣區民政部門安排殯儀館按規定火化尸體。
4. 對發現的高度腐敗和傳染性尸體,縣區公安局刑偵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驗檢查,提取必要生物檢材后,確定尸體無保存必要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縣區公安機關出具《尸體火化通知書》,縣區民政部門及時將尸體運送至殯儀館火化。
5. 對于重大、疑難、復雜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的尸體,保存期一般不得超過15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保存的,經縣區公安機關和縣區民政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保存期,但最長不得超過90日。
6. 對無名尸體的遺物,應當登記、保管。查清尸源,家屬前來認領的,遺物一并返還;無家屬認領的,拍照(攝像)固定經媒體播報、刊登通告6個月后,按照無主財物的有關規定處理。
7. 對發現有群體性停尸鬧事苗頭的,事發地公安機關按照群體性事件處置預案果斷處置,杜絕停尸鬧事。
五、費用承擔
?。ㄒ唬τ诒仨毻ㄟ^打撈才能處理的無名尸體所產生的打撈費用以及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刊登發布認尸通告產生的費用由管轄地縣區公安機關列支。
?。ǘ浌矙C關確認的無名尸體所產生的搬運、運輸、冰凍、保存、火化等相關費用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區財政部門列支;對經公安機關查明身份后的尸體所產生的搬運、運輸、冰凍、保存、火化等相關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ㄈ┓ㄡt對尸體進行檢驗、解剖免收費用。死者家屬對公安機關的尸體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要求對尸體進行重新檢驗、鑒定的,應依法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符合重新鑒定條件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縣級公安機關分管領導組織刑事技術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重新進行一次復檢,公安機關組織的復檢費用由縣級公安機關列支。若家屬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再次申請鑒定的,若再次鑒定的結果與復檢結果一致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六、責任追究
發生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公安、民政、信訪、衛生等相關部門要嚴格遵守法律和相關規定,互相配合,迅速果斷的采取處置措施。對因處置措施不規范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ㄒ唬┨幹梅钦K劳霭福ㄊ拢┘?縣區公安機關實行公安局長負總責、分管(值班)領導負主要責任、相關部門和派出所負責人負直接責任。對因處置不當引發網絡炒作、進京赴省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ǘ┟裾?、信訪、衛生等相關部門在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應及時配合公安機關,對因推托責任不及時趕赴現場,或處置措施不當造成死者家屬哄搶尸體、停尸鬧事等嚴重后果的,將嚴格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部門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ㄈ┕矙C關對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哄搶尸體、停尸鬧事、尋釁滋事、堵塞交通、擾亂單位秩序等行為或者暴力干擾、阻礙公安機關處置工作的,要依法果斷處置,構成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勒呒覍賽阂馔锨?,拒不支付尸體搬運、運輸、冰凍、保存、火化等相關費用的,民政部門將依法追究其相關經濟責任。
七、卷宗歸檔
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辦結后,公安、民政部門逐案裝訂成卷備查。
?。ㄒ唬┬淌掳讣尚虃纱箨犡撠?,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要求整理歸卷,移送起訴。
?。ǘ┓切淌掳讣尚虃纱箨犑占邢嚓P材料,按照命案的案卷質量要求歸卷備案,交由縣區公安局檔案室依法保管。
?。ㄈ┰跉泝x館運輸、保存、火化等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書面材料,由縣區民政部門進行整理歸檔,依法保存。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永州市公安局《永州市公安機關規范化處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規定》(永公發〔2009〕11號)和《關于加強非正常死亡遺體保存火化處理工作的意見》(永民發〔2007〕20號)文件同時廢止。
抄送:市委各部門,軍分區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人民檢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7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