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1270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商務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辦函〔2013〕115號 |
永政辦函〔2013〕115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灘區、零陵區人民政府,鳳凰園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8月22日
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是為民辦實事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改善民生和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市政府決定實施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契機,把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作為市長“菜籃子”工程、民生工程、準公益事業來抓。按照“政府引導、部門監管、規劃引領、市場運作、業主主體、屬地負責”的總體原則,以群眾滿意為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積極穩妥地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營造衛生、方便、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工作目標: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審核、統一標識、完成一個驗收一個”的要求,完成省、市為民辦實事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目標任務。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成立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商務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冷水灘區政府、零陵區政府、鳳凰園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創衛辦、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商務局,由市商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責任分工
冷水灘區政府、零陵區政府和鳳凰園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的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和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安排并及時撥付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補貼資金及專項整治活動工作經費;負責建設和改造期間,安排臨時經營場所,加強管理和服務;組織街道、社區參與農貿市場選址、建設、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擬定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標準;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農貿市場網點設置專項規劃;會同市財政局分別制定農貿市場驗收和資金管理辦法;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專家成立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評審和驗收小組,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進行評審和驗收。
市創衛辦負責牽頭制定農貿市場管理制度、農貿市場環境衛生質量標準、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以及農貿市場創衛各項標準的審定和農貿市場與創衛有關的相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農貿市場(包括社區農產品直銷連鎖店)專項規劃編制、新建農貿市場的規劃選址和改造農貿市場的規劃認可,并及時審批和辦理相關報建手續。
市工商局負責開展對農貿市場經營戶的誠信教育,加大農貿市場監管力度,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農貿市場。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做好市場周邊和場外經營活動的管理,嚴禁農貿市場周邊亂擺亂放亂停和占道經營,依法拆除市場內違規建筑,協同所在街道、社區做好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的管理工作,取締路街攤擔、馬路市場,打擊農貿市場場外經營活動,為場內合法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市財政局負責市本級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專項補助資金并按形象進度及時撥付,督促兩區一園資金到位。牽頭制定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優先保障和安排新建農貿市場(菜市場)的用地。
市公安局負責農貿市場的治安環境整治,依法查處和打擊農貿市場建設和改造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消防支隊負責對新建改造的農貿市場消防設施建設把關,指導、驗收農貿市場消防達標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媒體在電視、廣播、報刊、電臺、網絡上開辟專欄,搞好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氛圍。
市發改委負責按政府投資項目要求對農貿市場建設和改造項目進行核準和備案。
市環保局負責審定需由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并對其環保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確保農貿市場各項環保指標達標。
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工作方案和管理規范,并于8月25日前報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電臺、網絡、座談會等形式,大力宣傳農貿市場標準建設改造工作的目的、意義,為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調度社會各方的積極性。
(二)制定方案。2013年8月20日前,冷水灘區政府、零陵區政府和鳳凰園管委會制定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方案,做好建設、改造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項目申報。冷水灘、零陵、鳳凰園將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項目有關資料上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資料包括: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的規劃和方案、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建議書、項目規劃施工圖等相關資料。
(四)項目評審。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專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每個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的主要內容為建設規劃和施工圖、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資金預算和使用的合理性、項目可持續性等。
(五)實施改造。項目通過評審并啟動改造后,市財政局按照工程進度將市級補貼資金撥付到冷水灘區、零陵區和鳳凰園管委會財政局,由冷水灘區政府、零陵區政府和鳳凰園管委會督促市場經營者按照標準化建設改造方案和施工圖實施改造;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指導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積極協調解決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驗收程序。新建或改造完成的農貿市場,由項目業主向當地政府(管委會)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后,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農貿市場,報領導小組審批后,授予統一制作的標識牌(LOGO)。
四、政策措施
(一)財政支持。市、區兩級財政以獎代補的形式對中心城區的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給予適當的補貼資金,具體標準如下:
1、對新建的標準化農貿市場,財政按6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
2、對改造的標準化農貿市場,財政按4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
3、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按5:5的比例分別承擔(零陵區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商零陵區確定)。
(二)用地支持。國土部門要優先保障和安排新增農貿市場(菜市場)的用地指標和用地。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新建農貿市場用地,可采取劃撥或者政府以土地出資方式供地。對企業投資建設的農貿市場(菜市場),按照規劃功能分區分塊確定土地起始價,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及配套的配送中心、冷庫等設施用地按照我市工業倉儲用地定價,其他用地按商服用地定價。
(三)稅費減免。在一定期限內,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菜市場)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貿市場,按農產品與其他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免征額度。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降低政府投資或參股建設的農產品市場設施租賃費、交易服務費等入場經營費用。規費的減免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和規范中心城區非稅收入減免緩征管理的通知(永政發〔2012〕8號》執行。
(四)水電支持。農貿市場(菜市場)的用電與工業同價,用水、用氣,執行非居民價格(終端價格不得高于工業)。
(五)綠色通道。對按照規劃新建和改造的農貿市場,由市、區政府協調各部門集中統一辦理,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簡化手續,提高效率。
(六)加強管理。中心城區要按照《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中心城區商業網點規劃》合理布局農貿市場。新建農貿市場的投資方式可采取多元化,農貿市場的產權不允許分割,必須集中統一管理。農貿市場的建設合同、協議及規劃要點須報市商務局審核備案。經驗收合格的農貿市場方可對外正式營業。
(七)衛生保潔。農貿市場(菜市場)周邊的保潔納入城市環衛管理體系,由環衛部門統一管理。農貿市場(菜市場)內的保潔實行市場化運作方式保潔。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既是創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內容,又是為民辦實事考核重要指標之一,各級各部門要從發展永州經濟、提升城市品位、減輕群眾負擔、保障民生安全的高度出發,將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設改造進度。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領導小組組長提議召開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農貿市場建設和改造中存在的問題。
(三)強化工作責任。冷水灘區政府、零陵區政府、鳳凰園管委會與市政府簽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責任書》,凡考核結果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不得評優評先。
(四)做好項目調度。責任單位要在每月26日前將工作進度上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月調度、季自評、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調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對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進行督查。
(五)廣泛籌集資金。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和改造,精心包裝一批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項目扶持資金和國債、世界銀行資金貸款投入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