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醫改的持續推進,我市城鄉居民在基層就醫的負擔明顯減輕,但對照“新醫改”的總體目標我市還存在差距,必須要按照“?;?、強基層、建機制”的“新醫改”工作要求,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服務優質、方便群眾”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才能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對衛生健康服務的需求。
二、文件起草過程及依據
(一)起草過程。
由市政府副市長謝景林組織市衛健委起草了此文稿。起草過程如下:
1.市衛健委通過深入調研,于2月初完成了《實施方案》文稿起草,并將文稿發給本部門各位領導、科室負責人和縣區衛健局征求意見。
2.在征集本部門各位領導、科室負責人、縣區衛健局意見的基礎上,對《實施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集了市財政局等有關市直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二)起草依據。
1.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湘辦發〔2015〕38號);
2.《永州市委辦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永辦發〔2016〕24號);
3.省衛生健康委、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衛發〔2018〕3號)。
三、文件征求意見相關情況
市財政局對《工作方案》的有關內容提出了具體的修改意見。
四、文件主要內容
該《實施方案》文稿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建設標準”、“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五個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指導思想”,內容是按照《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湘辦發〔2015〕38號)和《永州市委辦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永辦發〔2016〕24號)文件精神和“?;?、強基層、建機制”的“新醫改”工作要求提出。第二部分“工作目標”,是按照2017年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出的要求,即“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列為十大惠民實事之一,計劃用3年時間(2017-2019年)完成全市151個鄉鎮衛生院、3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2960個行政村衛生室的標準化建設任務?!?/span>第三部分“建設標準”,是以《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建標〔2018〕142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建標〔2013〕62號)和原國家衛計委、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村衛生室管理辦法(試行)》(國衛基層發〔2014〕33號)為基礎,結合全國“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合格(C類)標準制定。第四部分“工作措施”,2019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各縣區、管理區2019年標準化建設完成情況已納入對各縣區人民政府績效考核和十大民生工程考核內容,同時依據市人民政府第31次會議紀要和《永州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永政辦發〔2017〕11號)精神,通過市長與縣區長簽訂《責任狀》、落實以獎代補政策和嚴格督查考核督促縣區黨委、政府要落實好標準化建設主體責任,抓好工作落實。第五部分“工作要求”,是按照市人民政府第31次會議紀要精神,通過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調和工作落實來確保各縣區按時并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
- 關于印發《永州市2019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