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新生兒三個月內交醫保能報銷出生的費用嗎?我20年生一胎在中心醫院,醫生說不可以報銷,但我有個弟媳比我晚一個月,她在三醫院生的,說報銷了的?,F在到底是能報銷還是不能報銷,報銷的話需要什么程序?
答:網民朋友,您關于“新生兒醫保報賬”的問題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和《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21號)規定,新生兒出生28天內(含28天)取得本省戶籍并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在28天內參保的,可以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I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因此,如您未在新生兒出生28天內繳費,也可從繳費的下個月開始享受待遇,但待遇享受期開始前的醫療費用醫保不予報銷。 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等6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0〕43號)規定,適當延長新生兒參保繳費期,新生兒出生后 90 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并使用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因此,新生兒參保繳費期自2021年起延長至90天,90天內參保繳費都可以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新生兒市內住院憑戶口本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醫保登記后即可享受報銷,如到市外就醫需通過湘醫保APP等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后,方可進行異地聯網結算。 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