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報訊(記者 蔣云鵬)1月19日下午,醫療救助細則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召開,就《永州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中醫療救助的對象范圍、救助方式、支付范圍等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醫療救助是基本醫療三重保障的兜底保障制度,進一步增強醫療救助兜底功能,通過政府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住院醫療救助和門診醫療救助,旨在最大限度防止困難群眾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實現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
《細則》將醫療救助對象分為三類:一類救助對象為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二類救助對象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三類救助對象為不符合一類、二類救助對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因病致貧大病患者。
《細則》規定了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給予參保資助、救助對象住院給予醫療救助、救助對象特殊病門診給予醫療救助、建立再救助制度等四種救助方式;明確了醫療救助的支付范圍包括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報銷后,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支付范圍的自負費用;國家規定納入醫療保障范圍的罕見病醫療費用負擔,包括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維持診療必需的醫療費用、罕見病特殊藥品費用。
- 關于印發《永州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