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9-05315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9-00001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函〔2019〕16號 |
政策解讀>>《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全市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有關事項的通告》政策解讀
YZCR-2019-00001
永政函〔2019〕16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全市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加強全市鐵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湘政辦函〔2018〕70號)精神,現就劃定全市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劃定范圍
在全市鐵路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劃定,不改變用地權屬關系,其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它鐵路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它鐵路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5米,其它鐵路為12米。
(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它鐵路為15米。
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禁止有關行為
(一)在全市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除必要的鐵路施工、作業、排險活動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植物。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二)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保護鐵路運輸安全。
三、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和實施工作
(一)鐵路沿線各縣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協調和組織有關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自然資源等部門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并公告,同時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鐵路沿線各縣區要部署各有關鄉鎮(街道)、直屬機關各單位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組織開展鐵路安全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引導鐵路沿線群眾遵守鐵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愛護鐵路設備設施,進一步增強鐵路沿線群眾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營造濃厚的愛路護路氛圍。
(三)鐵路沿線各縣區直屬機關各單位要堅持依法行政,在審批、核準或備案有關基本建設項目時,要嚴格控制在鐵路安全保護區有效距離內新建或改建工程,要充分考慮該項目或行為對鐵路運輸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鐵路沿線廣大人民群眾要嚴格按照已經劃定的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各類問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凡破壞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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