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5-01559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住房和城鄉建設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5-00015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函〔2015〕108號 |
永政函〔2015〕108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在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為保證永州機場新址建設項目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禁止在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原則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新增建設項目,確需建設與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項目,應經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二、在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占地范圍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地類和用途,耕地、林地、水面等要維持現狀,不得簽訂新的租賃承包合同。
三、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嚴格控制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占地范圍內的人口遷入,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不得違反國家政策規定辦理人口遷入手續。
四、有關單位應埋設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占地范圍界樁,按相關規定全面準確地調查登記該建設控制區占地范圍內實物指標。
五、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支持永州機場新址建設項目,為其創造良好建設環境。廣大干部群眾要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與個人利益關系,確保該建設項目順利進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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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機場新址建設控制區禁止新增建設項目
禁止新增建設項目 嚴控人口遷入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