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4-00917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民政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發〔2014〕12號 |
永政發〔2014〕12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各單位:
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國發〔2014〕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湖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湘政發〔2014〕28號)精神,定于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次地名普查?,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義
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調查。開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況,實現地名信息數據化,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開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鞏固國防建設,有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交流交往,對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普查范圍和內容
普查范圍:永州市行政區劃范圍。
普查內容:查清地名屬性信息,對無名稱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規范的地名標志,建立、完善地名區劃數據庫,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建立地名普查檔案。
三、時間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從2014年9月開始,到2018年6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普查標準時點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階段,2014年9月至12月,全市所有縣區完成組織動員、成立機構、搜集資料、制定方案、人員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全市所有縣區同時開展普查,所有縣區完成普查和檢查驗收工作。具體計劃由各縣區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報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第三階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報、匯總工作,建立檔案,開展普查成果轉化利用。
四、組織實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圍大、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技術要求高,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永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地名普查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于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即撤銷。
普查工作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并明確一名聯絡員,共同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
公室,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的規定和要求,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地名普查工作。金洞管理區、回龍圩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地名普查歸口所在的行政區域縣區人民政府統計上報。
五、工作要求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廣泛宣傳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統籌協調,明確專門人員,落實專項經費,確保普查任務順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規程和技術標準認真做好普查工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