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4-01442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函〔2014〕97號 |
永政函〔2014〕97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涔天河灌溉渠道管理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有關規定,為加強涔天河灌溉渠道管理,規范涔天河灌溉渠道沿渠各單位、村民的生產生活行為,確保灌溉渠道暢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私自挖渠、改渠。確需進行工程建設的,須報渠道管理單位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后,方可動工。
二、嚴禁在渠堤上私自建房、辦廠或私搭其它建筑物。
三、嚴禁在渠堤上開墾種植、鏟草、設立墟場。
四、嚴禁向渠道內排放污水、傾倒渣土、垃圾或其它廢棄物。
五、嚴禁在渠系建筑物保護范圍內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房。
六、嚴禁下渠游泳、洗澡和從事影響人身安全的活動。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有關規定,責令停止相關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對拒不停止或拒不采取補救整改措施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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