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4-01410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文化旅游廣電體育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函〔2014〕40號 |
永政函〔2014〕40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永州市第二批歷史建筑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加強對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將零陵區大西門7號商鋪、冷水灘區惜字塔等42處歷史建筑列為永州市第二批歷史建筑進行保護(名單附后),現予以公布。
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加強對我市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宣傳,積極研究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有關工作。
附件:永州市第二批歷史建筑名單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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