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1316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政務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3-00020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1號 |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下放和保留的年檢項目目錄的決定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要求,經市直有關部門認真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下放年檢項目3項,市本級保留年檢項目14項。
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制定配套措施,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對未公布的年檢項目,不得以檢查、備案等名義變相恢復年檢。對保留的年檢項目,要將年檢周期、辦理程序以及時限要求等內容,在辦公場所和市本級主流媒體上及時、全面公示。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年檢一律不得收取費用,不得借年檢之機搭車收費、拉贊助和攤派以及要求訂報訂刊。要本著精簡、效能、便捷的原則,改革年檢管理辦法,實行“一站式”聯合年檢,并聯辦證,方便行政相對人辦事。各縣區(管理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要參照市級年檢項目的清理情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本地的年檢項目清理改革工作。
附件:1. 市本級保留的年檢項目目錄(1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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