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3-0068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推進建設 |
統一登記號: | YZCR-2013-00004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發﹝2013﹞5號 |
YZCR-2013-00004
永政發﹝2013﹞5號
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創新型永州
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創新型永州建設,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創新型湖南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2〕32號)精神,結合永州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創新科技投入方式與機制
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政產學研用結合。加快推進科技計劃和科技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出臺市科技金融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在應用技術研發資金中設立科技金融補助資金;建立科技貸款評審專家庫,積極推薦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項目評審工作,為銀行信貸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對符合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的科技項目貸款進行貼息補助,對提供科技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風險準備金等補助補貼,對獲得科技貸款的項目在無償研發資金上給予傾斜支持;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永州市科技型企業貸款提供優惠利率和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支持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大力發展科技信貸專營機構,到2017年,全市力爭設立3家以上科技小額貸款機構,建立相關激勵機制促進小額貸款機構與科技型企業合作。在中心城市,探索設立2家科技支行試點。逐步構建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政府資金與社會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二、建立完善科技擔保體系
積極探索對科技型企業采取多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方式,開展專利等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未來收益權質押、其他權益抵(質)押、融資租賃等多種信貸業務。鼓勵各級擔保機構為科技型企業及企業創新活動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集成現有各級擔保機構的資源優勢,形成面向科技型企業的科技擔保網絡。鼓勵民間資本設立科技擔保機構,鼓勵創業投資機構投資參股科技擔保公司,促進科技擔保與創業投資協同發展。推動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有效控制融資擔保風險。
三、推動資本市場建設
積極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加大對擬上市科技型企業的政策支持,對擬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科技項目立項、知識產權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按規定減免擬上市科技型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辦理資產置換、剝離、收購、財產登記過戶的交易稅費和其他費用。對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投資項目,所需建設用地依法給予優先安排。對完成股份制改造、進入上市輔導期和上市成功的科技型企業,按其進度給予資助;支持企業發行債權市場融資產品,支持科技型企業以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多種形式籌集資金。支持各科技型企業聯合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托計劃等直接融資產品,形成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
四、建立健全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與有關單位共同推動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為重大專利及非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搭建平臺,加快促進我市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使我市的科技成果成為風險投資關注的重要領域,積極為金融資本、技術專利擁有人搭建合作橋梁。
五、開展科技保險工作
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科技保險業務,支持保險公司開發和創新知識產權保險、首臺首套保險、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保險等科技保險產品,加大對科技人員保險服務力度。進一步完善科技保險財政支持政策,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投??萍急kU,其保險費支出納入企業技術研發費用,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并給予部分補助。提高保險中介服務質量,大力拓寬科技保險服務領域。
六、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在永州市現有生產力促進中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基礎上,鼓勵設立新的“孵化器”和新的管理咨詢、投資咨詢等公司,不斷培育壯大我市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發揮好中介服務機構的橋梁紐帶作用,組織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進行項目、資本對接,開展企業融資咨詢、融資講座及銀企洽談會、重點項目推薦會等活動,向金融機構推薦融資項目,幫助銀行了解重大項目和企業資金需求,幫助企業緩解融資難問題,切實推動銀企合作。
七、加強對科技金融服務的組織協調
成立市科技金融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策并協調落實科技金融政策和相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由市科技局牽頭,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銀監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科技和金融結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重大決策,組織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工作情況定期檢查,并對科技金融政策的效果進行總結與后期評估,促進科技與金融更好結合,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創新型永州建設。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