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機關:永州市民政局
辦理形式:窗口辦理
法定時限: 3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自然人
辦件類型:承諾件
設定依據 :《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華僑以及居住在港澳臺地區的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出具證明材料的規定》
是否收費: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無收費依據
受理條件:
1.收養人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2.被收養人應當為合法送養的,未滿14周歲的孤兒、棄嬰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3.送養人必須為孤兒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或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4.收養人、被收養人、送養人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及《華僑以及居住在港澳臺地區的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出具證明材料的規定》有關規定,送養人符合計劃生育法規有關規定。
辦理地點:永州市冷水灘區逸云路1號(市政務中心2樓民政局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詢電話:0746-8366506
監督電話:0746-83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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