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永州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如何,尤其是集體資產的清理情況,是否各縣區都完成該項工作?
答:尊敬的網民朋友:感謝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視和支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我市自2017年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經過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成立集體經濟組織、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等規范程序,2020年9月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任務,市政府以《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總結報告》(永政〔2020〕34號)文件向省政府報告了我市改革工作情況。改革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做到了應改盡改。按政策要求除回龍圩沒有參與改革外,其他11個縣市區、金洞管理區和經開區應參與改革的3162個行政村或涉農社區全面實施并完成了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二是摸清了集體家底。全市共清查核實農村集體資產135.92億元,其中集體經營性資產22.97億元;集體土地2913.36萬畝。三是成立了集體組織。全市共成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3162個,全部實現賦碼登記和頒發集體經濟組織證書,把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四是確認了成員身份。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全市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536.65萬人,建立健全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
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我市基本構建了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對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建立健全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形成了科學、有效的治理體系。
下步,我們將穩妥做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落實“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要求,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持續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重點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土地經營權流轉行政審批改革試點、農村集體資產權屬歸位試點、集體收益分配權有償退出試點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抵押擔保試點,不斷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為實現鄉村振興和農業強市目標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