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永政辦發〔2020〕21號),現對《預案》予以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重污染天氣,是指AQI大于200,即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污染)以上程度的大氣污染。一旦發生重污染天氣,會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重污染天氣持續時間越長,危害越大。
2014年8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第一版《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于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不斷地變化,2018年12月,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了該預案的2018年修訂版。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生態環境部相關文件,省政府辦公廳于2019年12月印發了《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全省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要求各市州及時修訂本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重污染天氣情況下的應急響應工作,打贏“藍天保衛戰”,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該預案進行了第二次修訂。
11月10日,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對《預案》進行了審議?!额A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預警、分級管控、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對于推進特護期大氣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包括總則、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區域應急聯動、總結評估、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
對照原有應急預案,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標準(包括AQI指數和持續時間)進行了調整,預警等級由原有的四級變為三級,增加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區域應急聯動等內容,調整了部門職責,進一步細化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要求。
三、政策亮點
《預案》一方面對原有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進行了完善,另一方面對具體的應急減排措施進行了細化,避免在重污染天氣情況下采取“一刀切”的停產,同時強化了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情況下污染形勢能夠得到迅速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