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法》起草的必要性及過程
該《辦法》的起草主要有以下必要性:一是根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永政發[2014]2號文件已經失效;二是市委、市政府對中心城區市、區兩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部門的職責職能作出了重大調整;三是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獎勵和補助標準及執行,已無法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市秉持“重心下移、權力下放、責任下調、力量下派、工作下沉”的原則,突出鼓勵貨幣安置,制定本《辦法》。該辦法起草后,2018年9月至10月,以書面形式征求了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和市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發改、財政、法院、城投、經投等部門意見;2018年12月3日至18日,在永州房產政務網上征求了社會各界意見;2019年6月20日,由市司法局組織召開了聽證會。根據各縣(區、永州經開區)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我們認真研究,采納合理合法意見,歷經10余稿,最終形成了該《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該《辦法》共六章五十二條,1個附件。
第一章總則,共5條。主要是立法目的、適用范圍,以及各級政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的工作職能等內容。
第二章征收決定,共18條。主要是征收計劃編制、征收范圍確定、征收調查登記、征收房屋價值評估、征收方案制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收公告等內容。
第三章補償,共18條。主要是征收補償資金的使用管理、征收補償和獎勵標準、征收補償方式、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的標準、征收協議簽訂、補償決定等內容。
第四章搬遷、拆除,共7條。主要是被征收人搬遷的規定、可強制拆除的情形、拆除施工單位的確定、拆除施工的監管、征收部門工作經費的提取等內容。
第五章法律責任,共2條。主要是玩忽職守、貪污挪用征拆資金、暴力搬遷、非法阻礙征收補償工作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共2條。主要是本《辦法》的施行時間,以及本《實施辦法》實施之前已作出征收決定的項目的處理等內容。
三、新《辦法》與老《辦法》的主要區別
1、工作職能的調整。本《辦法》明確零陵區、冷水灘區、永州經濟開發區為征收工作主體責任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負責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具體工作。市級房屋征收工作部門負責市本級項目征收補償政策制定把關,重點加強對“三區”征收工作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日??己说裙ぷ?,不再承擔房屋征收具體工作。
2、搬遷費用的調整。中心城區搬遷費由原來的按10元∕㎡計算、每戶或每套最低不少于800元,增加至按15元∕㎡計算、每戶或每套最低不少于2000元。
3、征收獎勵的調整。本《辦法》注重鼓勵貨幣安置。一是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獎。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按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1200元的獎勵。征收私有商業門面(不包括廠房、倉庫、醫療、衛生、教學、辦公等其他非住宅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800元獎勵,具體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明確。二是按期簽約獎。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確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600元給予獎勵;征收私有商業門面(不包括廠房、倉庫、醫療、衛生、教育、辦公等其他非住宅用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400元獎勵。具體分時段、分檔次獎勵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明確。三是按期騰房搬遷獎。征收個人住宅和私有商業門面(不包括廠房、倉庫、醫療、衛生、教育、辦公等其他非住宅用房),征收補償協議簽訂后,被征收人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并交房的,根據交房時間,分時段、分檔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最高不超過400元/㎡的房屋按期搬遷獎勵。具體分段時間及其相應檔次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