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2011年啟動了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并取得了實效, 2015年1月永州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國家森林城市動態監測(復核)工作的通知》(辦生字[2019]69號)文件要求,我市做為2015年度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城市,國家林草局將于2019年12月前對我市森林城市創建工作開展復核,為做好各項復核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復核,由市林業局牽頭,加強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綠色發展,統籌推進全市創森各項硬件和軟件建設,制定了我市迎接國家森林城市復核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據
一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印發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國家森林城市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辦生字[2019]69號)對我市森林城市創建工作開展復核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和要求。二是《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規定了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要求以及城市森林網絡、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業經濟、城市生態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指標。三是《永州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12-2020)》對科學開展永州市城市森林建設進行了規劃編制。四是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州市鞏固提高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16]25號)要求進一步鞏固提高我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
三、起草經過
為做好《永州市迎接國家森林城市復核工作方案》編制工作,市創森辦認真學習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印發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國家森林城市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州市鞏固提高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局領導帶隊赴益陽學習國家森林城市動態監測工作先進經驗,對照《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及《永州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12-2020)》的總體要求,初步形成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在初稿基礎上,永州市林業局組織造林綠化和科技科、計財科、辦公室、野???、自然保護地管理科、資源管理科、種苗站、森防站、林場站、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主要負責人召開了征求意見座談會,收集并整合各與會人員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了《工作方案》的第一輪征求意見修改稿。為進一步做好《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永州市林業局向市直相關部門征求了意見,收集并整合各單位對《工作方案》的建議,進行了合理修改。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是工作目標:圍繞“鞏固創森成果,確保順利通過國家復核”的目標,按照全市原來創建國家森林城市過程中明確的工作任務,遵循“工作職責不變、人員經費到位、對標補齊短板、提質沖刺復核”的原則,統籌推進全市創森各項硬件和軟件建設,確保完成任務。
二是工作任務:1.做好我市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以來,各單位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資料收集整理,編制完成我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工作報告》、《國家森林城市指標自查報告》、《國家森林城市規劃實施報告》。2.加強創森宣傳,進一步提高市民創森知曉率、支持率和滿意率。制作創森專題匯報短片,主要展示我市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以來繼續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的重大舉措和重要成果。3.對照創建標準和評價指標,認真對創森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和查漏補缺;增加投入,補齊短板,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在確保各項創森指標全面達標并有所增長的基礎上,按照突出重點、點線統籌的原則,確定迎接國家創森復查的點位和線路。
三是從力量保障、機制保障、紀律保障三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