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南省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暨科技獎勵大會精神,永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永州的實施意見》,按照科技部《建設創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制定出臺了《永州建設創新型城市實施方案》。創新型城市作為創新型省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創新體制的中心環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領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一、創新型城市的建設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目標體系,主要目標是:到2021年,永州市全社會研究與發展經費占GDP的比重達到2.1%以上,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2件以上,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0家以上,建成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3-4個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二、創新型城市建設的重點工作
《實施方案》部署了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九項重點工作:推進高新科技園區建設、提升高校院所創新服務能力、加快縣域創新發展、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培育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科技研發服務平臺、培養引進科技人才、推進知識產權創新工程、科技服務民生發展。
三、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機制保障
為保障創新型城市建設順利推進,市人民政府組織保障、政策保障和資金保障工作機制。
1、在組織保障方面,成立了 “永州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總指揮,市長任組長,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統一協調創新型城市建設。將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作為市直各部門和縣區、管理區、經開區重要考核指標,年終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表彰獎勵。
2、在政策保障方面,提出要進一步落實已制定出臺的政策文件,改善創新創業環境,并根據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與實施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新政策。切實推動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不斷提高企業創新的積極性。
3、在資金保障方面,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科技投入作為市、縣區政府重要的公共投入和戰略性投入,在預算安排時予以重點保障,切實加大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