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湖南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推薦服務 事項類型 公共服務
實施機關 永州市科技局 辦理形式 線上線下一體化辦理
法定時限 無(無法定辦結時限) 承諾時限 25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 法人 辦件類型 上報件
通辦范圍 全國 預約辦理 暫不支持預約辦理
網上支付 暫不支持網上支付 物流快遞 支持
設定依據 《湖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
是否收費 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無收費依據
受理條件 (一)園區申報單位原則上是縣市(區)及以上的政府機構,園區建設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園區建設領導小組,組建具有一定獨立行政級別和一定行政職能編制的園區管理委員會,行使園區建設與管理中的行政職能。 (二)園區視實際條件,組建或明確具有法人資格的投資管理公司,以市場機制管理園區發展。 (三)園區建設要符合全省農業現代化發展規劃,并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四)圍繞全省縣域農業特色產業發展需求,按照“各具特色、突出優勢”的總體布局,核心區主導產業應以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為主。 (五)申報園區有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通過“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的模式,對本縣市(區)形成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核心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示范區范圍要明確,具體到本級行政區域內相對集中的區域或企業,示范區必須與核心區有明確的科技示范聯動機制,要明確示范區承接技術的來源、應用以及規模,與主導產業相關的示范區周邊地區為輻射區。 (六)申報園區應具備一定的規模,核心區面積不少于1000畝,示范區面積不少于5000畝。核心區內有2個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有1個以上的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2個以上的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示范區內有3個以上的市級農業產業化企業和3個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核心區內年均研發經費占園區內生產總值的2.8%以上,開發重點新產品、申請專利、地方標準、行業品牌共10個以上。貧困縣申報條件可酌情放寬。 (七)申報園區須有明確的技術依托單位,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和協同創新能力,有一定數量的科技型農業企業、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等)和“星創天地”,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農村農業科技信息化條件和科技服務體系。
行使層級 省級 行使內容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報材料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推薦。
權限劃分 湖南省科技廳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權力來源 法定本級行使
運行系統 省級 聯辦機構 無聯辦機構
中介服務 不涉及中介服務 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辦理地點 永州市冷水灘區湘江東路166號瀟湘大廈13樓1321室永州市科技局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別程序 該事項無需勘探、公示、論證等特別程序
咨詢電話 0746-8217921 監督電話 0746-82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