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出臺省內首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辦法
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據理)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市政府印發《永州市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辦法》。永州成為全省第一個由政府發文實施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相關措施的市州。標志著我市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制度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辦法》規定,行政機關、公用事業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行業服務機構在日常監督管理、行政許可、干部提拔、公務員錄用、政府采購、招標拍賣掛牌交易、評先評優、信貸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定期檢查、表彰評優、財政扶持等工作中,必須查旬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的業績信息、資質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并采取相應激勵或懲戒措施。要求“政府采購部門、業主、評標委員會在政府采購活動和國有投資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將有關投標人、項目經理等主要從業人員的信用狀況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明確的限制性條款,同時投標人按屬地原則向其所在地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記錄信息并提供給招標單位?!?/p>
《辦法》還明確規定“對近三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取消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國有資產項目招投標,取消其進入我市工程建設市場資格,取消其參與評優評先資格、暫停其執業活動,或實施行政許可的其他懲戒措施”、“對近兩年內存在多項不良行為記錄的主要從業人員應當取消其參與評優評先資格、暫停其執業活動,或實施行政許可的其他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