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24/2020-00704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政務 |
統一登記號: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2020〕9號 |
永政辦發〔2020〕9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認真抓好落實。
一、明確責任主體。起草單位應高度重視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確保目標明確、計劃科學、責任到人、經費到位。要嚴把時間節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按時高質量完成調研論證、起草任務。
二、確保立法質量。起草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調研、找準行政管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嚴格按照相關立法程序和立法技術規范進行文本起草,確保制度設計科學、表述精準規范。
三、擴大公眾參與。列入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起草單位要通過專家論證會、立法調研座談會、行政相對人征求意見會、聽證會等形式,不斷擴大公眾參與立法的廣度和深度,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切實推進民主立法。
四、加強組織協調。市司法局要充分發揮政府立法中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對本年度起草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草案,要及時跟蹤了解各起草單位的立法進度,對部門報送的送審稿要抓緊審查修改,督促起草單位盡快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對于部門爭議較大的事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對配合市人大審議和調研的地方性法規項目,要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及其有關機構的聯系,確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進。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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