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發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公告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永州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編制了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發布。
一、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1.永州市企業公共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永州市個人誠信分管理辦法(試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承辦)
2.永州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承辦)
3.永州市中心城區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承辦)
4.永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承辦)
5.永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負責承辦)
二、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組織實施具體要求:①各承辦單位要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要求,及時起草決策草案并征求意見,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審議決策。②各承辦單位要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及時將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實現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③市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調工作,市風險評估管理部門、市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④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承辦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及時提請市政府進行調整。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